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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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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4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近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对6名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崔朴乐作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42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二)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寇剑主持;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1、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43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中的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24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就上述6名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9,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9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11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23.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49人。

  6、2020年1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

  7、2020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向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1人。

  8、2021年6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5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9、2021年8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1 年8月17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万股。

  10、2021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11、2021年9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81.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48人。

  12、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2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14、2022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3月14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万股。

  15、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2名人员、预留授予中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2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8.9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所有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129.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6、2022年6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日期为 2022 年6月10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8.24万股。

  17、2022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公司决定对以上6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由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24日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按照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派息时,公司按以下方式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前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76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计算,则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41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调整前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69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计算,则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0.34元/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51,900股,回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7,500股,合计回购限制性股票股数为59,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56%。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支付价款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见本公告之“八、其他说明”)。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6,836,600股变更为166,777,2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勉尽职,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2、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条件,故公司对已授予上述6名人员的、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9,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

  1、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同意该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需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减资程序,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部分注销手续。

  八、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2)项及第(8)项之规定: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根据以上两项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44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中的1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6名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9,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59,4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66,836,600股变更为166,777,2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59,4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66,836,600元变更为166,777,200元。本次注销股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要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2年7月8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2、申报地点:浙江省台州温岭市泽国镇丹崖工业区大元泵业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

  4、联系人:黄霖翔

  5、联系电话:0576-86441299

  6、传真号码:0576-86425218

  7、邮政编码:317523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3日、2021年9月24日、2022年3月10日、2022年6月8日披露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030)

  根据属地工商部门管理要求,涉及增资、减资事项需独立审议,分次办理。因此就上述股本变动涉及的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分别召开三次会议进行单独审议。

  2021年8月13日披露的回购注销事宜的变更事项已于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本次变更涉及2021年9月24日披露的预留授予事宜,对应公告编号为2021-052,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2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故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于2021年9月22日完成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67,488,000元变更为168,306,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67,488,000股变更为168,306,000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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