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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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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46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2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8月9日和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本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28,013,029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自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各项工作。现鉴于市场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经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认真论证,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董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正常业务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综合研究公司未来的再融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411,028,68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谢勇先生为太和先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代文娟女士、吕虹女士、虞金晶女士、解萍女士为太和先机推荐董事,上述5位董事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2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2022-048号)。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4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2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8月9日和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28,013,029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现鉴于市场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经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认真论证,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监事会认为,鉴于市场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系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4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鉴于市场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13日、2021年8月9日和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本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28,013,029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经审核,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0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6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披露了反馈意见回复,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和2022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12日。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14日、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28日、2022年3月26日和2022年4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18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1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2021-065号)、《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21-075号)、《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1-079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2021-080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4号)、《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公告》(2022-016号)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2号)等相关公告。

  二、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各项工作。现鉴于市场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经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认真论证,并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正常业务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综合研究公司未来的再融资事宜。

  三、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下,由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材料。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市场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系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提出的,经过了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讨论沟通论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并同意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4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4日和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此后,由于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及监事情况等发生变化,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和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24日和2022年2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0号)、《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043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7号)、《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2号)、《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2021-054号)、《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2021-055号)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5号)、《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公告》(2022-008号)、《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2022-009号)等相关公告。

  鉴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2年7月12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情况及锁定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情况概述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750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34,863,973股股票,以及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自筹资金总额14,119.91万元通过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委托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企业员工持股专项集合型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产品”进行实施与管理。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及锁定期

  2021年7月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34,863,973股(占总股本的1.48%)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以零对价转让全部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2021年7月12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1,575,100股(占总股本的1.34%),交易均价为4.4087元/股,实际成交金额13,920.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合计66,439,073股(占总股本的2.82%)。上述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1年7月13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正式授予并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按如下安排分期正式授予并解锁:

  第一批正式授予、可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可解锁股份数为本次持股计划总数的1/3。

  第二批正式授予、可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可解锁股份数为本次持股计划总数的1/3。

  第三批正式授予、可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可解锁股份数为本次持股计划总数的1/3。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及股票购买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2021-057号)。

  截至本公告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总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及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2年7月12日届满,可解锁股份数量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总数66,439,073股的1/3,即可解锁22,146,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2021年年度按照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考核。

  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减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可解锁的股票,并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减持完毕。减持方案由长江养老提出,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与长江养老协商一致后,由长江养老落实减持操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终止和延长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资产管理机构和托管人应当在扣除相关管理费及托管费等相关税费后,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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