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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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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2-105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监事谭昌渊先生的辞职报告,谭昌渊先生由于个人发展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刘久威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刘久威先生简历如下:

  刘久威先生,男,198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锦江集团区域经理,现任公司北京业务中心副总经理,分管北京业务中心行政、人事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2022-10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2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

  2、 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注册地址迁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近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重大变化,同时部分董事、高管辞职,对公司迁址进度造成影响。鉴于目前公司尚未与大连市中山区政府签署正式协议,迁址大连中山区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原则,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取消将迁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提交至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根据迁址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2年6月24日、7月1日、7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三盛宏业大厦6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2日

  至2022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为股东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案,议案2为股东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案,议案3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取消议案的有关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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