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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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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2-082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登记日:2022年7月6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4,653.60万份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47.2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7月7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年6月15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44.24元/份

  4、本次向2,369名激励对象共授予4,653.6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其可获授的股票期权。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实际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85名变更为2,36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680.20万份变更为4,653.60万份。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6月15日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7.58元/股

  4、本次向26名激励对象共授予347.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行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当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完毕的当期剩余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47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6月24日止,本公司已收到26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95,757,760.00元,其中,人民币3,472,000.00元计入股本,人民币92,285,76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347.20万股,于2022年7月6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2022年7月6日,公司本次授予4,653.60万份股票期权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 期权名称:隆基绿能期权

  2、 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153、1000000154、1000000155

  3、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7月6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由7,578,133,791股增加至7,581,605,791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1,067,218,173股和380,568,86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4.0829%和5.0219%。授予完成后,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分别下降至14.0764%和5.0196%,持股比例虽发生变动,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本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

  (1)预计2022年-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2)预计2022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3)费用总计

  ■

  上述仅为测算数据,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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