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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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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取得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36%的参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根化工)于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阿拉善天然碱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内发改环资字〔2022〕1031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同意阿拉善天然碱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纯碱生产装置、小苏打生产装置、氢氧化钠溶液生产装置,配套建设汽电联产装置:5×620t/h(4开1备)循环流化床锅炉,配3×60MW+2×100MW(1开1备)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黄河引水装置,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泵站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供水水源地至原水净化站、原水净化站至项目建设地的输水管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公辅助设施,年产780万吨纯碱、80万吨小苏打。

  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开采项目已于2021年11月1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采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内发改环资字〔2021〕1257号),至此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已取得全部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公司将持续关注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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