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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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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变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电器”)。

  ●本次担保金额:德业变频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公司为德业电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元;德业电器为德业变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2年7月6日公司、德业变频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德业变频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2亿元整。

  2022年7月6日公司、德业电器及宁波银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德业电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1亿元整。

  2022年7月6日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及宁波银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德业电器为德业变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2亿元整。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德业变频、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电器”)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该类业务具体实施过程中,实际控制人张和君先生可以为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可以为德业变频、德业电器担保,德业变频、德业电器之间可以互相担保,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可以为公司担保;且张和君先生自愿、无偿为公司及德业变频、德业电器提供担保,不需要公司及德业变频、德业电器提供反担保。。上述议案于2022年5月11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二)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德业变频基本情况如下:

  ■

  (四)德业变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五)德业电器基本情况如下:

  ■

  (六)德业电器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德业变频及宁波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债务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自2022年1月24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2亿元整。

  2、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公司、德业电器及宁波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自2022年2月25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1亿元整。

  2、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德业变频、德业电器及宁波银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宁波德业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自2021年9月9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及范围:

  1、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2亿元整。

  2、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德业变频、德业电器经营发展的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53,900.0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11,90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6.17%、80.2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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