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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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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2-068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6日上午9:3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2022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2022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2022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4、《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22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2-069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6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2年6月25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相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39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详见2022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2、《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由于激励对象中2人离职,1人退休,1人死亡, 1名激励对象考核为D,合计5人,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详见2022年7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2-070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73,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66,087,589股的0.4272%;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2020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确定〈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8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07名,授予价格为5.56元/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8、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9、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3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86名,授予价格为11.01元/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

  12、2021 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40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7%。

  13、2021 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40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14、2021 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444,8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2 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2%。

  16、2022 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8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17、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39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73,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272%。

  18、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39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将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满后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本次符合解除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7人;

  2、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73,0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766,087,589股的0.4272%;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除了1名激励对象考核为D外,其他人员均考核达标即考核结果在良好(80 分)以上,且符合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除限售的397名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39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七、河南苗硕(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履行了本次解除限售现阶段需要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的各项条件已满足,尚待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河南苗硕(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2-07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此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从766,087,589元变更为766,023,589元。

  鉴于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2-071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5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进行注销,合计回购注销64,000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确定〈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8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07名,授予价格为5.56元/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8、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9、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1年3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9万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86名,授予价格为11.01元/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

  12、2021 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40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7%。

  13、2021 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40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14、2021 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444,8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5、2022 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2%。

  16、2022 年3月1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8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17、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397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73,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272%。

  18、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39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并同意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19、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000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410,340.0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原因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死亡,1名激励对象考核为D,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5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应将上述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1、本次回购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第三期股票共计54,00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70%。

  2、本次回购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第二期股票共计1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3%。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5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5.56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为11.01元/股,因此公司将按授予价格5.56元/股、11.01元/股分别进行回购,合计股数64,000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410,340.00元。

  (四)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66,087,589股减少为766,023,589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死亡,1名激励对象考核为D,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上5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应将上述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由于激励对象中2人离职,1人退休,1人死亡, 1名激励对象考核为D,合计5人,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河南苗硕(郑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尚待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河南苗硕(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2-073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7月25日下午14:30在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2年7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7月22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证券部

  联系人:彭超、原秋玉

  联系电话:0391-2956992

  联系邮箱:dfdzq@dfdchem.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07;投票简称:多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投票表决,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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