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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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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2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12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 与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与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与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与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与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与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与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对比表》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该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在《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中,本行给予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附属村镇银行”)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为40,000万元,现根据业务需要对附属村镇银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类别和金额如下表列示。

  2022年7月6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

  1.授信类业务是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授信相关管理规定的业务类型。

  2.本次预计额度不构成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官渡大街中段,法定代表人:张文建,注册资本:112,27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999,540万元,净资产为171,117万元,营业收入为46,624万元,净利润为7,025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二)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郑市玉前路庆都首府小区23号楼,法定代表人:郭志彬,注册资本:6,912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末的资产总额为362,418万元,净资产为16,479万元,营业收入为8,904万元,净利润为1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且本行高管郭志彬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三)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密市溱水路与平安路交叉口东北角长隆金融大厦裙楼1-4层,法定代表人:殷魁伟,注册资本:12,5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20,065万元,净资产为16,024万元,营业收入为3,193万元,净利润为35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四)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浚县城镇黄河路中段路西,法定代表人:赵丽娟,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末的资产总额为222,651万元,净资产为13,564万元,营业收入为7,872万元,净利润为3,255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且本行监事长赵丽娟女士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五)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与花博大道交叉口东100米南侧,法定代表人:毛月珍,注册资本:7,049.5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53,114万元,净资产为8,532万元,营业收入为4,374万元,净利润为16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六)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周口市扶沟县,法定代表人:殷魁伟,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09,342万元,净资产为7,460万元,营业收入为3,684万元,净利润为1,009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七)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驻马店市确山县盘龙镇107国道北段路西御景华府1号楼,法定代表人:冯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末的资产总额为57,590万元,净资产为5,210万元,营业收入为1,957万元,净利润为27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上述关联法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行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对附属村镇银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同业综合授信,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此次对附属村镇银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需求,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市场化定价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待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意见

  此次对附属村镇银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对关联交易双方公平合理,定价和交易条件遵循一般市场化原则,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亦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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