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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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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深圳能源REIT,基金代码:18040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2年7月5日起至2022年7月6日(含)。其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2年7月5日,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2年7月5日起至2022年7月6日(含)。

  基金募集期内,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及负责办理本基金份额发售相关业务的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决定将对部分认购申请实施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认购及缴款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亿份,本次发售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根据《发售公告》,本次拟向战略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4.2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70%;本次拟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1.26亿份,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70%;本次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为0.54亿份,占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发售数量的30%。

  截至2022年7月6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21家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4.2亿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 70%。

  截至 2022年7月6日,《发售公告》中披露的8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77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进行网下认购(具体信息见附件),其余8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7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135.65亿份。 具体网下投资者获配明细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2年7月5日,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户数为74,291户,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46.54669803亿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二、比例配售结果

  (一)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披露的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网下认购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网下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本基金对网下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0.928861%,最终确认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网下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有效申请份额×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该公式仅供参考,因比例配售后,所有网下投资者确认的份额需与本次拟向网下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相等,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将对投资者确认份额进行微调,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

  (三)公众认购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发售公告》披露的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数量,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根据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本基金 2022年7月5日(公众发售最后认购日)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实际确认比例为1.160124%,最终确认份额保留至整数位。

  公众投资者于场内提交认购申请的,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的计算方式为:2022年7月5日公众投资者场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2年7月5日公众投资者场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公众投资者场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公众投资者于场外提交认购申请的,认购申请确认份额的计算方式为:2022年7月5日公众投资者场外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2年7月5日公众投资者场外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净认购金额÷发售价格)×公众投资者场外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上述公式仅供参考,因比例配售后,所有公众投资者确认的份额需与本次拟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基金份额总量相等,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确认份额进行微调,投资者最终确认的份额以在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份额为准。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网下投资者的认购费按照每笔1000元收取,公众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实际净认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4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拨鹏华基金管理人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附件:《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的网下投资者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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