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7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王子新材,证券代码:002735)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6日)累计偏离21.7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咨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与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是否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何时取得最终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年6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