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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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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2-028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2年7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0人,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查,我们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外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2-02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和资料,并于2022年7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2-03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6号),公司于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1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07,244,516.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6]0223007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水、电、气的管网改扩建和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计划为:

  单位:万元

  ■

  2、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截止2019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5,054.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9,971.4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45,670.26万元,理财收益及利息4303.24万元,手续费支出2.02万元)。

  2.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增资花园水厂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8,750.00万元用于增资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项目,31,221.4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8)。

  3、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情况

  单位:元

  ■

  注:截至2022年6月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3,626.47万元,理财及利息收益672.51万元。因此,公司闲置募集资金4,298.98万元(金额为四舍五入)。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拟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拟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8月8日,公司已按期归还1.5亿元募集资金至专用账户。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应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8月21日,公司已按期将1.5亿元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0.9亿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0.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应以自有资金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8)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且授权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决定并具体实施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专项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广安爱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一致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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