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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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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5日,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监事吴妙琴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直系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致歉说明》,吴妙琴女士的配偶倪建生先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倪建生先生买入公司股票3,000股,共计交易金额30,900元;6个月内全部卖出,盈利4,500元。

  该交易构成短线交易,截止披露日,倪建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吴妙琴女士及其配偶倪建生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经核查,倪建生先生从事原料贸易业务,预测近期国内大宗原料价格涨价趋势明显,看好公司盈利能力,故买入公司股票。吴妙琴女士作为公司的监事,为避嫌从未跟倪建生先生讲过公司有关的任何情况。吴妙琴女士曾多次向其配偶提醒过要遵守股票交易规则,但倪建生先生没有真正对这些规则要求完全理解。此次短线交易行为是倪建生先生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吴妙琴女士事先并不知晓该交易,倪建生先生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吴妙琴女士意见。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2、经核实,倪建生先生交易获利4,500元。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已将交易所得全部收益上缴公司。

  3、吴妙琴女士对未能完全尽到督促提醒义务深表自责,倪建生先生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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