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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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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6月2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蒋渊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2022年度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短期资金压力,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180天(含)。

  同时公司将实控人配偶所有的紫海路88号房产及公司所有的启东市汇龙路牡丹江路厂房作为抵押。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降低公司外币业务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风险,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相关银行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含)1亿美元的汇率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期货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灵活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期权的17名激励对象考核为“良好”,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受考核结果影响不可行权的32,100份股票期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318,500,474股变更为319,580,474股。同时,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19,580,474股变更为319,550,474股。。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原第六条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9,550,474元。

  原第十九条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19,550,474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授予权益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因此,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6月修订)》。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2022年度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优化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180天(含180天)。

  3、发行方式: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后,以分期滚动发行模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4、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5、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市场利率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承销商: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8、担保情况: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所持有的紫海路88号房产及公司所持有的启东市汇龙路牡丹江路厂房作为抵押担保。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工作,依照《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承销和中介机构;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具体方案;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发行所必要的手续;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其他一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尚需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规避业务风险,增加公司收益,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在恰当的时机与相关银行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含)1亿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期货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业务品种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外产生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远期、期权、期货、掉期合约等业务。

  三、业务规模、期限

  经预测,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额度将不超过(含)1亿美元,与公司不断增长的国际业务收入相匹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从事外汇衍生品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况。上述业务可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灵活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时,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内部控制的风险。

  5. 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较低。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实际操作中,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2.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公司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公司交易人员,公司内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减少、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销数量:股票期权32,100份

  ●注销原因

  因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期权的17名激励对象考核为“良好”,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受考核结果影响不可行权的32,100份股票期权。

  一、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行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

  因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期权的17名激励对象考核为“良好”,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受考核结果影响不可行权的32,100份股票期权。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注销工作的后续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股份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不能全部行权拟注销部分已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方案》,发表审核意见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注销的程序、数量及注销日期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本次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本次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告、办理股份注销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31.61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三期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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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授权日为2021年1月13日。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应份额的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1年1月13日

  (二)行权数量:131.61万份

  (三)行权人数:110人

  (四)行权价格:35.35637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也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3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纯科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已离职的一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每股17.59637元的价格回购第三期股权激励一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93%。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3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4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7.76元。鉴于公司在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6363元(含税),根据第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7.76元/股调整至17.59637元/股。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同时,公司已就回购事项通知债权人,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未接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二(二)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及“二(六)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若在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一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全部激励对象剩余限制性股票40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证券回购注销账户(账户号码:B883087042),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回购注销一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8日完成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第三期股权激励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价格及注销日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而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票注销登记等程序,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2年6月2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秀娟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2022年度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拟发行金额不超过2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0,0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解锁暨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的30%办理解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三期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6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49,135股的2.31%,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为51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5.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49,135股的1.96%;预留9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5.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49,135股的0.%。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557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49,135股的2.14%。其中首次授予467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 83.84%,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49,135股的1.80%;预留9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16.16%,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49,135股的0.35%。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3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49,135股的0.17%。其中首次授予4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60,049,135股的0.17%;无预留部分。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锁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5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5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0 月 8 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83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90万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方案》,决定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9.1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14.3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3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第三期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第三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锁情况

  本次解锁为第三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之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说明

  1、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依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该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

  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

  ■

  本次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优秀”,因此没有出现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人数为2人,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提请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已达到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经考核符合个人层面的解锁条件,因此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满足,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对第三期股权激励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鉴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共计1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七、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珐成制药”)、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微科技”)、广州市浩鑫洁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浩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珐成制药、广州浩鑫及控股子公司至微科技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3,538万元;本次公司为珐成制药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2,680万元;本次公司为广州浩鑫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本次公司为至微科技分别向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申请为其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3,5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至微科技、广州浩鑫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8.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11.75亿元。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近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珐成制药、广州浩鑫及控股子公司至微科技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3,538万元;本次公司为珐成制药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2,680万元;本次公司为广州浩鑫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本次公司为至微科技分别向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申请为其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为3,5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广州市浩鑫洁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二、三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分别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最高额保证合同》四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广州市浩鑫洁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授信申请人: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 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3,319.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49%。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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