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2-03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鸿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鸿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鸿潮”)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上海鸿潮于2022年7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304.23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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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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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鸿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持股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