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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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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8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7)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7,614,1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856,851.8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价格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0,856,851.82元÷347,614,197股=0.06元/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7日)收盘价-0.06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2年6月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3.94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4.00元/股-0.06元/股=13.94元/股。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按上述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9.34万股至358.6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至1.0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8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7)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2年6月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3.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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