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7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2049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服装、服饰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等,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合作为公司的财务性投资,暂不涉及取得交易对方的控股权。

  ●本协议系合作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的初步意向,尚无明确的投资方案,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后续的具体投资方案与合作细节将进一步论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尚未开展该行业的实际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储备及项目储备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专业人员储备和项目储备方面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28,115,060.31元,后续如继续推进该项投资可能对公司资金带来一定压力。

  ●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将根据该业务的具体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年,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给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带来重大挑战。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以十四五规划为指导,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探索新业务领域,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努力提升主业质量的同时,拓展新的业务范围,构筑公司高质量发展新优势。2022年7月1日,公司与阿拉善盟新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燃气”)签署了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阿拉善盟新能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000578113656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7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孪井滩移民示范区葡萄墩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00万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业务有燃气管道设施及加气站投资、建设等,也是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一家燃气经营公司,并取得长期特许经营权(30年),公司负责当地支线和管网建设以及天然气储运、调峰和市场供应等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3月31日,新能燃气总资产836,417,160.87元,净资产151,637,007.94元,2022年3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3,742,660.93元,净利润1,020,616.95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阿拉善盟新能燃气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情况

  2022年7月1日,公司与新能燃气签署《合作协议》,决定建立长期、战略性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暂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公司将在双方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阿拉善盟新能燃气有限公司

  (一)合作的背景

  乙方主要业务有燃气管道设施及加气站投资、建设等,是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一家燃气经营公司,并取得长期特许经营权(30年),公司负责当地支线和管网建设以及天然气储运、调峰和市场供应等业务,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致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储能储气项目。

  (二)合作的原则和目的

  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 原则,本着公正平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促进双方高质量发展。

  (三)合作内容

  未来,双方将结合各自业务特色及竞争优势,在资源开发、能源管输、储能储气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促进区域能源项目发展,共同推动双方业务发展。甲方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新能燃气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致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储能储气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后续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及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构成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的确认,不涉及具体业务的实施。协议签署目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于公司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探索新业务领域,在提升主业质量的同时,拓展新的业务范围,构筑公司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服装、服饰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等,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合作为公司的财务性投资,暂不涉及取得交易对方的控股权。

  2、本协议系合作各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合作的初步意向,尚无明确的投资方案,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后续的具体投资方案与合作细节将进一步论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尚未开展该行业的实际业务,相关的专业人员储备及项目储备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专业人员储备和项目储备方面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4、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28,115,060.31元,后续如继续推进该项投资可能对公司资金带来一定压力。

  5、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将根据该业务的具体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项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与阿拉善盟新能燃气有限公司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2048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瑶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生效后,张瑶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瑶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张瑶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张瑶女士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