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资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7,644,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7,644,935股,由湖北资管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并于2021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自股份发行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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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湖北资管在限售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47,644,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6日。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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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比例计算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结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塑控股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华塑控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