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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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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2-035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V15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晋荣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8人,代表股份299,277,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45,284股的56.751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64人,代表股份26,886,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45,284股的5.0984%。具体如下: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28,263,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45,284股的43.28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35,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45,284股的0.0256%。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71,013,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45,284股的13.4663%。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26,750,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45,284股的5.0728%。

  3.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在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期间,共有0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7,345,284股的0.0000%。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所有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8,695,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3%;反对58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303,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31%;反对582,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8,695,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3%;反对58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303,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31%;反对582,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8,695,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3%;反对582,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6,303,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331%;反对582,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13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维先生、黄珏姝女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2-036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3日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 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309名激励对象和7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股票行为。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激励对象和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于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2-037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9号)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642,401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09.2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676,795.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323,113.51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9年11月18日到账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9)01063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微电子”)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公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行博达”)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注销情况

  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注销情况如下:

  ■

  鉴于飞行博达2019年非公开发行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地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上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4,098.87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及飞行博达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除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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