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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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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ST跨境 公告编号:2022-05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及其他相关事项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跨境通”)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76号),现就相关问询事项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一、回函称,2021年10月1日至11日,你公司及会计师首先取得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0日的库存变动数据,通过集中对2021年10月10日环球易购肇庆仓库存数据盘点,倒推验证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库存货与公司业务系统中记录的肇庆仓库存数据是一致的。截止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你公司因此认定上述以业务系统中记录的存货数据(涵盖购销存数据)作为核实推算的方案是可以信赖的。

  对剩余的0.36亿元海外存货部分,整改小组对海外仓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收发存数据进行了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经测试业务系统完整的记录了海外仓存货的收发存数据,整改小组对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海外存货0.36亿元采取信赖业务系统中记载的存货数据。

  中喜所在前期公告中表示,你公司未能提供处置17.79亿元海外仓库存商品的原始资料,会计师对部分海外仓远程视频监盘发现监盘结果差异较大且无合理解释,会计师对海外仓存货数量进行函证替代程序,未取得满足审计程序要求的回函或其他有效的外部证据,你公司2020年度海外仓审计范围受限及管理失控为你公司2020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形成的重要基础之一。同时你公司在前期公告中披露,环球易购共拥有29个海外仓,4个国内仓。

  1鉴于海外仓对你公司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环球易购海外仓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时点的存货原值、净值、仓库名称、地理位置、细分品类金额、仓库负责人姓名职务等信息,补充披露在此期间海外仓存货的收发存数据。请年审会计师说明环球易购海外仓是否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及管理失控情形,若否,请说明存在何种障碍导致会计师不安排对海外仓进行现场监盘或视频监盘。

  回复:(1)补充披露环球易购海外仓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时点的存货原值、净值、仓库名称、地理位置、细分品类金额、仓库负责人姓名职务等信息,补充披露在此期间海外仓存货的收发存数据。

  经整改小组核实,2020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所称的处置17.79亿元海外仓库存商品在业务系统中是无记录不存在的库存,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海外仓库存金额在2020年末、2021年9月末的金额为0.74亿元、0.36亿元;环球易购海外仓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时点的存货情况如下:

  ■

  上述海外仓2021年1-9月收货金额为9,237.87万元、发货金额为13,111.90万元。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环球易购海外仓是否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及管理失控情形,若否,请说明存在何种障碍导致会计师不安排对海外仓进行现场监盘或视频监盘。

  年审会计师回复:

  (1)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阶段

  公司整改小组对环球易购业务系统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盘点,我们对盘点工作进行了监盘,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经盘点其与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是一致的,说明公司本次整改工作以业务系统中记录的存货数据是可以信赖的。2020年环球易购经营能力持续下降,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海外仓0.36亿元存货是海外销售业务剩余的尾单库存,其金额较小,达不到重要性水平,并且由于新冠疫情管控政策的原因,故我们对海外仓存货实施替代监盘审计程序的方案,采取了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系统测试、期后核查等替代审计程序。

  基于我们获得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整改小组对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海外仓存货0.36亿元是真实、准确的,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及管理失控情形。

  (2)在2021年年报审计阶段

  深圳环球在2021年12月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且已被太原中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不再合并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的合并报表。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仅依靠肇庆仓库存数据业务系统与财务账面的一致,就认定海外仓库存数据业务系统记载的真实可信是否符合现实逻辑与执业准则规定,说明仅对业务系统记载的海外仓数据本身进行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而不结合海外仓盘点,是否足以保证业务系统记载的海外仓数据账实相符,相关结论是否符合执业准则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在2021年年报审计时,由于2021年12月深圳环球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已经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公司不再合并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公司2021年的合并报表。

  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时,首先2020年年报无法表示意见所称的17.79亿元海外仓库存商品在环球易购的业务系统中是无记录不存在的库存,业务系统中记录的海外仓真实的库存金额在2020年末为0.74亿元,海外仓存货余额占2020年末整个环球易购存货的比例为24.34%。2021年9月末海外仓库存余额占环球易购存货的比例为22.93%。

  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时,公司整改小组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盘点,我们对盘点工作进行了监盘,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经盘点其与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是一致的,说明公司本次整改工作中业务系统中记录的存货数据是可以信赖的。

  对剩余的0.36亿元海外存货部分,我们实施的是替代监盘审计程序的方案,由于新冠疫情管控政策的原因,同时考虑到自2020年末以来海外仓库存占环球易购存货的比例一直未超过25%,故我们对实施海外仓存货实施替代监盘审计程序的方案,采取了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系统测试及期后存货结转测试等审计程序,经核查2021年9月海外库存0.36亿元在期后销售结转992.89万元,被物流商留置扣留的存货1,458.72万元,通过实施上述替代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确认2021年9月末海外仓库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针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的存货,我们实施的审计方案:对77.07%的存货实施监盘,对22.93%的存货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基于我们获得的综合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多项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经会计差错更正后,环球易购2020年末的存货账实一致,对会计差错更正的存货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充分适当的,符合审计执业准则规定。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不对环球易购其余3个国内仓(嘉里大通仓、深圳中转仓、珲春仓)安排盘点的原因,补充披露上述国内仓于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金额。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上述国内仓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金额如下:

  ■

  公司为了节省费用,上述三个国内仓在2021年8月前已经陆续将库存转入肇庆仓统一管理,我们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了监盘,监盘范围包括上述3个国内仓转入的存货。

  4、你公司前期公告及报送材料显示,你公司是以业务系统2021年9月30的库存余额进行全面盘点并以该库存数据为起点进行倒推计算的,并未提及对2021年10月10日肇庆仓库存数据进行盘点,且盘点时间显示为2021年10月1日—10月3日(3天),并非你公司本次回函所称的2021年10月1日-11日(11天)。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上述前后不一的说法予以必要且合理的解释,并再次确认实际盘点情况,保证相关表述的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本次回函所称的盘点时间2021年10月1日-11日(11天)是包含确定盘点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后开始的盘点准备、实施、盘点结果核对汇总分析的全部工作时间,公司整改小组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盘点,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经盘点其与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是一致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本次回函所称的盘点时间2021年10月1日-11日(11天)是包含确定盘点基准日后开始的盘点准备、实施、盘点结果核对汇总分析的全部工作时间,公司整改小组对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肇庆仓的库存进行盘点,我们对盘点工作进行了监盘,肇庆仓库存金额共1.21亿元,占环球易购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1.57亿元的77.07%,经盘点其与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是一致的。

  问题二、回函称,结合上述库存盘点情况,以2021年9月末的库存数据为起点,结合2020年度、2021年1-9月业务系统中业务系统中的收发数据进行倒推计算出2020年12月31日的业务系统库存数据与环球易购2020年财务账面数据是一致的。具体为:2021年9月30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为1.57亿元,实际进货金额0.41亿元,实际销货成本1.88亿元,倒算出2020年12月31日业务系统库存金额3.04亿元,与环球易购2020年财务账面数据一致。但结合财务账面存货的发生额比对检查分析发现,2020年财务账面核销的存货26.45亿、计入营业成本的17.79亿元在业务系统并没有相应的记录,由此得出相关虚假处置存货的结论。

  上述比对检查以及倒推计算使用的库存期间收发数据(包括2021年10月10日倒推至2021年9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倒推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及整个2020年期间的存货收发数据)均来源于环球易购业务系统。回函称,该系统内的业务数据都是最原始的业务数据,包含完整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由环球易购自行开发,且根据业务需要不断升级版本,在系统升级换代后只对以后的业务数据记录,目前使用的系统是2019年6月升级换代的版本。该系统通过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测试和盘点验证,系统代码逻辑正确,运行平稳,真实可靠。

  1鉴于你公司及前任会计师从未披露过该业务系统,请说明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认定该系统数据是最原始的真实业务数据的依据和证据。

  回复:环球易购使用的业务系统分为以下子系统:

  a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主要功能是收集客户订单、处理客户订单、跟踪订单物流及客户服务等销售前端的业务流程信息化处理。

  b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主要功能是处理采购业务流程的管理性功能,包括向供应商发送订单和供应商的订单跟踪等业务功能。

  c仓库管理子系统(WMS),主要是对库存商品的收发、上架等仓库基础性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d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2019年6月30日正式上线,主要功能是记录库存商品采购入库时间、单价、数量、供应商名称、采购运费等单笔采购的信息记录,承担库存商品三栏账的辅助记账功能。

  abc各子系统与d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之间的业务逻辑关系为:abc各系统记录其初始的购销存业务数据专用模块,同时由环球易购多部门的员工实时录入购销存、款项结算等信息,系统产生的与存货、供应商、客户、物流相关的信息,包括进货单价、数量、金额、运费、结存单价、销售出库结转单价等,会自动保存到d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内。

  整改小组对该业务系统记录的消费者下单数据、款项收付数据、采购数据、发货数据及仓储数据等环节进行了穿行验证测试,并聘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软件测评实验室对上述系统的代码、运行环境和运行数据进行测试。通过整改小组的自我检查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数据系统的检测,表明业务系统记录的数据是可以信赖的。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以及各个业务系统的关联关系,针对业务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我们实施了系统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将业务系统的数据与财务账面数据、函证进行核对,并取得了供应商的申报债权记录,对业务系统中记录的存货进行抽查监盘,利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专家对业务系统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综合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业务系统记录的数据是真实的可以信赖的。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是否对业务系统记载的2021年10月10日倒推至2021年9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倒推至2020年12月31日(进货金额0.41亿元、销货成本1.88亿元)以及整个2020年期间的存货收发数据执行了第三方函证审计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对照审计准则,明确说明是否有必要对供应商、客户进行第三方函证来对业务系统记载的进货、销货数据及原始业务单据执行审计程序,以确保该业务系统特别是整个2020年期间的存货收发数据的账实相符,说明开展第三方函证工作存在何种障碍。若会计师认为无障碍且无必要,则请说明仅依靠倒轧法首尾两端截止日业务系统与财务数据的相符以及该系统本身的代码逻辑正确,是否足以认定期间存货收发数据的账实相符,进而以此为基础比对得出2020年度存货虚假金额是否充分且符合审计准则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在对环球易购业务系统进行系统测试时,对业务系统中的收货数据和财务账面记录的采购金额核对后,检查收发业务的原始单据和财务凭证进行穿行测试,并将采购数据和应付账款向供应商实施了函证,其中选取10家供应商实施函证的情况如下:

  ■

  针对会计差错的存货更正事项,我们总体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我们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对2020年期间的采购数据核实时,对应付账款实施了函证,并将函证结果与系统记录的存货收货数据进行核对确认一致。

  (2)公司的业务系统包括订单管理子系统、仓库管理子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等子系统,系统中包含完整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我们获取了业务系统中的收发存数据;环球易购业务系统的数据形成,不单纯是公司不同部门和不同流程的员工共同操作业务流程的记录,还包括如亚马逊等海外平台的收货确认(相关收货单据信息流程如下:创建货件-运输中-已配送至亚马逊仓-已登记-已收到,共计检查205万笔,金额共计1.13亿元),在公司的业务系统和海外平台系统中可以检查到清晰的确认信息;我们实施了上述业务流程的系统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

  (3)实施2021年9月30日存货的监盘工作

  对公司2021年9月30日存货的盘点工作进行监盘,包括检查公司的盘点计划、盘点人员安排、盘点方法,经盘点2021年9月末财务系统记录的存货金额确认相符。

  (4)检查公司的存货倒推记录

  公司整改小组以2021年9月末的库存数据为起点,结合业务系统中的收发数据进行倒推计算出2020年12月31日的业务系统库存数据,经比对业务库存数据与财务账面库存数据一致,进一步检查财务凭证发现公司核销、处置的44.24亿元存货无任何业务支持资料,核销处置44.24亿元在环球易购业务系统中根本不存在相关的记录,经会计差错更正后财务账面存货比业务系统存货多44.24亿元,我们检查复核上述推导过程,抽查相关的收发记录。

  (5)检查存货增加记录

  我们检查相关往来款结转存货的凭证记录,检查后附的原始单据发现后附单据完全不能证明存货的采购入库信息,将相关公司的采购发生额等信息,与业务系统中记录的采购信息进行对比。发现相关公司在业务系统并未记录相应的采购入库信息。

  综合我们实施的上述存货监盘、检查、重新复核、系统穿行测试及利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专家对业务系统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等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更正后2020年末存货账实相符,存货的推导、核实、更正是符合审计准则的规定。

  3、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其中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多个重大缺陷。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在没有对业务系统记载的进货、销货数据及原始业务单据执行外部第三方函证审计程序予以验证的情况下,该业务系统特别是整个2020年期间的存货收发数据、原始业务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如何保证,能否作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解决公司2020年度存货审计范围受限的问题。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环球易购业务系统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总体审计方案具体如下:

  1、在会计差错专项审计阶段,我们对业务系统记载的进货情况进行了第三方函证测试,将函证结果与业务系统记载的采购入库数据进行比对确认一致。

  2、2020年度,公司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内控否定意见中涉及到存货的事项是香港环球处置海外呆滞存货审批手续不完善,无法获取原始处置单据。

  本次整改小组获取公司业务系统中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并从FAS系统中进行检查,也没有发现2020年度香港环球处置海外存货的相关收发记录,从各系统中导出的2020年数据中可以清晰的看到,环球易购财务层面2020年处置的海外存货在业务系统中是不存在的。

  3、2021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我们通过对国内肇庆仓库的盘点,通过倒轧方法,分别对三个时点上业务系统中存货数量金额记录结果进行验证测试。测试结果为:2021年10月10日,我们盘存数据与业务系统中库存数据一致,倒推至2021年9月30日,验证倒推数据与业务系统中库存数据一致,再倒推至2020年12月31日,倒推数据与业务系统中库存数据一致。

  4、公司聘请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研究院对环球易购所使用的系统的代码和运行测试,并出具了测试报告,结合我们通过盘点和倒轧的数据与业务系统比对结果,可以认定,从2019年6月30日起,环球易购所使用的的业务系统中的原始业务是完整和真实的,业务系统的数据是不同部门不同流程的员工全员按照系统设置的流程进行操作的,形成的原始数据是真实的。

  基于上述回复所述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业务系统运行有效,该业务系统记录的数据是真实完整的,会计差错更正后的存货账实一致,2020年度存货审计范围受限情况已经消除。

  4、请年审会计师明确说明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正)对公司2020年度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重新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障碍,如否,请说明年审会计师不安排或不考虑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而采用倒推计算法来对存货等科目进行验证的理由,说明除倒推计算法外是否已别无其他审计程序可供执行,说明在缺乏对存货进销存数据、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外部函证的情况下,是否足以保证更正后财务报表的账实相符。

  年审会计师回复: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重新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不存在重大障碍。

  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正)第五条的相关规定,2020年会计差错更正金额占更正前资产总额的0.88%、占更正前负债总额的2.58%、占更正前净资产的15.25%,同时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未导致2020年净资产正负变化、未导致2020年度的盈亏变化,且会计差错集中在子公司环球易购,不具有广泛性影响,故公司可以聘请会计师仅对会计差错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5、你公司前期公告称,该业务系统于2019年6月30日开始启用,系统数据切换之前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缺乏维护致无法提取准确的系统数据。请你公司核实该说法与本次回函所称该系统“不断升级换代”“升级换代后只对以后的业务数据记录”含义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表述前后不一情形。

  回复:如本问询函2.(1)所述,在d在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上线前,a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b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和c仓库管理子系统(WMS)的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备份后,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已备份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

  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正式上线后,已实现自动保存全部存货进销存历史信息的功能,故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和仓库管理子系统(WMS)的数据不再备份。

  由于环球易购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所备份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进行维护,本次整改小组也未能与负责此前数据系统的人员取得联系,故无法准确获取相关的系统数据。本次回函所称业务系统升级换代后切换到新系统后,之前的数据不再升级后的系统保存。不存在前后描述不一致的情况。

  6、请你公司明确说明该系统研发成功并首次投入使用的时间节点,列举历次升级换代的具体时间,并说明在该系统记载的均为最原始真实业务数据的情况下,该系统只记录升级换代后的数据而不再保留升级前业务数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和常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环球易购所使用的的系统分为以下几个子系统:

  a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主要功能是记录库存商品采购入库时间、单价、数量、供应商名称、采购运费等单笔采购的信息记录,承担库存商品三栏账的辅助记账功能。

  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研发投入使用时间2019年6月30日,系统定型以后,未进行核心功能性升级,日常维护仅限于界面、按键等UI方面的优化。

  b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上线时间为2015年底,主要功能是收集客户订单、处理客户订单、跟踪订单物流及客户服务等销售前端的业务流程信息化处理。

  c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上线时间为2014年,主要功能是处理采购业务流程的管理性功能,包括向供应商发送订单和供应商的订单跟踪等业务功能。

  d仓库管理子系统(WMS)上线时间为2013年,主要是对库存商品的收发、上架等仓库基础性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系统之间的业务逻辑关系:

  采购业务员从采购管理子系统(PMS)下单,供应商从供应商官网站确认发货到指定仓库,仓库接收货物确认上架,订单管理系统接收仓库上架库存进行配货,再由WMS仓库操作系统接收配货单进行确认发货。

  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和仓库管理子系统(WMS)的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备份后,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上述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

  在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上线前,公司如果需要查询库存商品历史的进销存情况,需要导出备份数据,根据各系统数据汇总后,推算查询库存商品的库龄及进销存情况,工作量巨大,所以,后期公司决定自主开发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

  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正式上线为2019年6月30日,自系统上线至今,系统保留了全部存货的进销存信息,可查询采购数量、单价、进货总金额、供应商、移动均价(含头程运费),查询库存商品结转单价等。系统的功能设计满足财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辅助功能。

  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正式上线后,已实现保存全部存货进销存历史信息的功能,故订单管理子系统(OMS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PMS系统)和仓库管理子系统(WMS)的数据不再备份以前年度的备份数据,全部由库存商品财务辅助系统(FAS系统)统一保存。公司目前系统的业务逻辑和数据处理和保存符合系统设计及管理要求。

  2020年年报审计至出报告之后(2021年3月至6月期间),环球易购发生了大面积员工离职情况,运营团队、IT开发团队、运维团队员工也随之大面积离职;2021年3月至6月期间,环球易购原租赁的办公楼大面积退租,电脑、服务器都拆散堆放在剩余的未退租的办公室。2021年5月,公司成立整改小组后,召回了离职的IT运营人员,同时电话联系原离职人员,均无法确定原备份数据保存的地址,现仅能查询到部分不完整的备份数据,无法恢复完整的2019年6月30日以前数据。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业务系统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以及各个业务系统的关联关系。

  (2)了解公司业务系统各子系统的主要功能及用途。

  (3)利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专家对业务系统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所述情况属实。

  问题三、回函称,环球易购2019、2020年在该业务系统之上设有数据处理仓模块,业务系统的原始数据经数据处理仓模块核算处理后对接财务报表系统,公司以前未发现存货业务系统记载数据与财务账面数据存在差异。

  中喜所称,其在2019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根据公司提供的存货业务系统中导出存货入库明细,对导出的存货入库明细按照供应商进行统计,经汇总采购入库明细数与财务账面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1请你公司解释“业务系统的原始数据经数据处理仓模块核算处理后对接财务报表系统”的具体含义,说明该数据处理仓模块是否直接实施了环球易购虚增存货等财务造假行为。说明你公司以前年度均未发现该模块存在的原因,本次你公司通过何种方式获悉该模块的存在并查明其运作模式,说明该模块建立、运作、维护的主要责任人员及职务;说明该模块的存在是否足以认定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如是请立即予以更正。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业务系统的原始数据经数据处理仓模块核算处理后对接财务报表系统,数据处理仓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将业务系统记录的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输出财务报表所需要的表单。

  2021年5月,环球易购原董事长徐佳东辞职,原环球易购的高管团队及财务主要人员相继全部离职。公司更换了新的管理团队并成立整改小组,联系了前环球易购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联系的人员包括:环球易购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佳东、业务负责人钟启仁等,询问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原因,但一直未取得相关人员的配合。直至2021年9月,在监管部门的协助下,整改小组才获得上述人员的配合,并召回部分环球易购业务系统开发维护的技术人员及财务人员,经核查了解到在环球易购业务系统之上存在数据处理仓模块。

  由于整改小组未能与环球易购负责数据处理仓模块的开发、技术、维护等人员取得联系,无法判断数据处理仓模块是否直接实施了环球易购虚增存货等财务违规行为。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目前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以及各个业务系统的关联关系。

  (2)了解公司数据处理仓的主要功能及用途。

  (3)利用计算机及信息系统专家对业务系统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所述情况属实,由于整改小组未能与环球易购负责数据处理仓模块的开发、技术、维护等人员取得联系,无法判断数据处理仓模块是否直接实施了环球易购虚增存货等财务违规行为。

  2、请你公司说明在2019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提供给中喜所的“存货业务系统中导出存货入库明细”是否属于经数据处理仓模块核算处理后的数据,如是,则请中喜所说明在审计盘点中未发现该数据存在账实不符情形的原因;如否,则请你公司说明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仍然可能存在存货虚假和其他会计差错的原因。

  回复:公司2021年5月董事会改组后,为了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成立了整改小组,改组后的管理团队未参与2019年年报编制工作。

  关于提供给中喜所的存货业务系统中导出存货入库明细是由深圳环球管理团队直接对接中喜事务所。跨境通财务对该事项并不了解具体情况,整改小组就该事项多次联系负责编制2019年深圳环球财务报表的负责人,联系的人员包括:环球易购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佳东、业务负责人钟启仁等,但上述人员均不配合公司整改小组调查,因此无法判断中喜所获得的“存货业务系统中导出存货入库明细”的来源和提供过程。

  3、请中喜所直接说明在公司年审期间是否知悉上述“数据处理仓模块”“底层真实业务系统”及其包含的完整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的存在。

  中喜所回复:我们在年报期间未获知“数据处理仓模块”和“底层真实业务系统”模块。我们在年审期间,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易购”)提供的存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 PMS系统(订单采购系统)、WMS系统(仓储管理系统)、OMS系统(订单销售系统)组成,各系统间数据相互传输。

  PMS系统:采购需求经各部门负责人搜集、确认、审核后在系统中下达采购订单给供应商,同时将相关字段传输给WMS系统。

  OMS系统:获取各个平台的销售订单数据,将销售订单抓取至OMS系统中发货。同时将销售订单中的信息传输给WMS系统。

  WMS系统在采购段的流程如下:接收到PMS的采购订单信息后,供应商安排发货,货物到达公司仓库,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在WMS中输入检验结果,确认收货,同时将入库单号传输给PMS系统。

  WMS系统在销售段的流程如下:接收到OMS系统的销售订单信息后,进行分拣、包装、核对、发货,并跟踪发货信息。

  WMS与进销存系统的流程: WMS系统将经审核的货物进、出单据传输给进销存系统,生成进销存报表。

  我们根据存货业务系统导出的数据,与财务系统进行了核对,并抽查部分订单进行了细节测试。

  问题四、回函称,你公司进一步检查财务的凭证记录、原始单据及业务资料发现环球易购在2020年及以前年度将往来款项直接转入存货42.23亿元,因少结转成本导致存货虚增2.01亿元(对应会计差错更正中因累计少结转营业成本调整减少存货2.01亿元,其中2020年多计成本4亿元),合计虚增存货44.24亿元。为了消化虚增的存货,环球易购将44.24亿元存货在2020年度虚假处置,其中虚增2020年度营业成本17.79亿元,2020年虚假核销存货26.45亿元(对应减值准备24.79亿元)。

  你公司在前期公告中披露,环球易购2020年将12.46亿元其他应收款虚假转入存货,2020年以前年度将往来款项29.77亿元虚转入存货。整改后,环球易购应将上述虚增的44.24亿元存货冲回并恢复增加其他应收款42.23亿元,并在相应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中2020年12.46亿元其他应收款应收对象主要包括莱瑞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亚科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华智贸易有限公司等主体,你公司已披露上述主体的工商信息及2020年度违规将资金转给上述三家主体的情况。但2020年以前年度的具体情况,你公司称因环球易购员工大面积离职,现员工不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环球易购原管理层配合以进一步核实详细情况。

  1、请你公司明确说明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背景下,你公司获取了何种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水、转账凭证、付款审批单等)足以证明环球易购2020年以前年度使用同样方式(将其他应收款虚假转入存货)进行虚增存货,说明其他应收款金额29.77亿元是否有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支持,若否,请说明该金额的认定方法。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上述内容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回复:

  公司整改小组获取了2019年12月31日的FAS系统存货余额数据,经与财务账面存货余额比对发现,2019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存货原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35.78亿元(财务账面存货净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10.99亿元)。整改小组认为虚增的35.78亿元可能是少结转成本导致,或者该存货根本不存在(或为销售费用虚列在存货或涉嫌职务侵占),除此以外无其他原因。为核查清楚业务系统与财务账的存货差异,以及发生的年份,整改小组查询了订单管理子系统(0MS系统,2019年6月30日前使用的业务系统的一部分),了解到该系统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上述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公司整改小组为了尽最大可能得查清2020年期初的虚增存货的详细情况,尽最大可能获取了OMS系统2017年-2019年度相关的备份数据,经比对,发现截止2019年12月31日销售系统的销货成本比财务账的营业成本多6.01亿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少结转成本6.01亿元(含汇率差),由于无法确认业务数据的完整性,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少结转成本数可能存在不准确情形。现有OMS系统数据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

  注:因往年订单处理量太大,为优化订单处理速度,针对历史订单销售数据归档,但鉴于当时优化服务器成本、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备份数据部分缺失。故上述数据2017年1-6月缺失,2017年7-12月、2018年1-12月、2019年1-12月无法确认数据的完整性。

  对于剩余的29.77亿元(35.78亿元扣减少结转成本6.01亿元),整改小组又查询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存货的明细账、应付账款明细账等,发现相关往来款项转入存货时财务凭证后附的附件仅有形式表格,无任何业务资料支撑且数额巨大,因此整改小组认为财务账与业务系统的差异29.77亿元(35.78亿元扣减少结转成本6.01亿元)可能为往来款虚转入存货导致,相关往来款项或为挂账费用或涉嫌职务侵占。

  由于环球易购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所备份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进行维护,公司整改小组无法准确获取2019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的系统存货余额,故无法准确区分每年的存货虚增金额。

  另外,香港环球银行账户因证书过期、冻结等原因,公司也不能完整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银行流水,无法进一步核实相关的银行转账情况。

  综上所述,由于系统备份数据缺失、业务骨干人员相继离职、银行账户因司法冻结查封导致无法查询等原因,公司无法完整、准确的获取2019年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以及银行回单,故无法准确列出29.77亿元往来款项明细及发生的年度。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受环球易购业务系统升级换代和无法联系原系统维护人员等事项影响,整改小组无法获取2020年度以前完整的业务系统数据,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故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情况,公司的业务系统包括订单管理子系统、仓库管理子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等子系统,系统中包含完整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我们获取了公司现有的2017年-2019年业务系统备份数据。

  (2)检查并复核公司销售系统的销货成本与财务账的营业成本的比对过程

  (3)我们检查相关往来款结转存货的凭证记录,检查后附的原始单据发现后附单据完全不能证明存货的采购入库信息。

  (4)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2019年及以前年度银行账户冻结、证书过期等情况

  综合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整改小组无法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完整的业务系统数据,无法完整、准确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以及银行回单,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故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以前的影响,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

  2、请你公司比照2020年度有关信息的披露方式,补充披露2020年以前年度29.77亿元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和资金流向,补充披露应收对象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涉嫌参与环球易购财务造假或关联方资金占用。请独立董事和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1)补充披露2020年以前年度29.77亿元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具体内容和资金流向,补充披露应收对象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业务往来情况,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涉嫌参与环球易购财务造假或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整改小组获取了2019年12月31日的FAS系统存货余额数据,经与财务账面存货余额比对发现,2019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存货原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35.78亿元(财务账面存货净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10.99亿元)。整改小组认为虚增的35.78亿元可能是少结转成本导致,或者该存货根本不存在(或为销售费用虚列在存货或涉嫌职务侵占),对于虚转入存货的往来款可能是销售费用虚列在存货或者涉嫌职务侵占,对于挂账费用的往来款项实质上是公司的费用支出,涉嫌职务侵占的往来款项,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追讨,预计无法收回,故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为核查清楚业务系统与财务账的存货差异,以及发生的年份,整改小组查询了订单管理子系统(0MS系统,2019年6月30日前使用的业务系统的一部分),了解到该系统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上述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

  如问题四、1所述,由于环球易购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所备份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进行维护,公司整改小组无法准确获取2019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的系统存货余额,故无法准确区分每年的存货虚增金额。

  另外,上述29.77亿元往来款为香港环球发生。香港环球共有67个银行账户,上述账户因证书过期、冻结等原因,不能完整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银行回单,进而无法对财务凭证后附的银行收付款单据与银行流水单等资料进一步核实,对期初29.77亿元往来款项无法进行全面系统核实。环球易购原经办人员移交了银行日记账等资料,由于上述银行账款证书过期、冻结等原因,我们也无法核实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即使取得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银行回单等资料,由于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不完整,无法比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存货与财务系统存货不一致的金额,我们无法准确的列出29.77亿元的往来款明细,故无法准确区分每年的存货虚增金额。

  具体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

  ■

  综上所述,就2020年期初的存货差异情况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故公司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以前的影响,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经会计差错更正后,2020年存货、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科目的期末、期初余额是真实准确的。(2)请独立董事和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向整改小组核实会计差错更正的背景、原因、事实及依据,审阅整改小组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认为受环球易购人员大面积离职等事项影响,整改小组不能核实相关的银行转账情况,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故公司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以前的影响,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

  2)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公司所述情况属实,无法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完整的业务系统数据,无法完整、准确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以及银行回单,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

  问题五、根据你公司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相关计算过程,环球易购2020年虚假核销存货原值26.45亿元,虚假处置存货17.79亿元,因多计成本而导致的虚减存货金额4亿元,因此环球易购2020年度虚减存货原值应为26.45亿元+17.79亿元+4亿元=48.24亿元。根据倒轧法进行倒推,因环球易购2020年度虚增的存货金额为12.46亿元(其他应收款虚假转入),因此环球易购2020年期初(即2019年期末)账面存有的虚增存货原值应为48.24亿元-12.46亿元=35.78亿元,进一步扣除2020年以前年度因少计成本而虚增的存货6.01亿元(2.01亿元+4亿元),可得2020年以前年度因其他应收款虚假转入存货而虚增的存货原值金额为35.78亿元-6.01亿元=29.77亿元。环球易购2020年期初(即2019年期末)账面存有的虚增存货原值35.78亿元对应的减值准备金额为24.79亿元。你公司将2020年多计而以前年度少计的成本合并抵消(6.01亿元-4亿元=2.01亿元),导致前期披露的虚增及虚减存货金额44.24亿元与上述计算结果相比少列报4亿元。

  1、请你公司确认上述逻辑关系、数量关系及勾稽关系是否属实,如否请进一步补充说明;如是,请你公司说明在业务系统仅保留2019年6月30日之后数据、无法采用与2020年相同的方法将其与财务数据逐项比对的情况下,你公司依靠何种证据确认2020年以前年度存在因少计成本6.01亿元而导致的虚增存货6.01亿元的事实,依靠何种证据确认29.77亿元虚增存货与其他应收款之间存在勾稽关系。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从会计差错对利润表的数据影响分析,上述逻辑关系、勾稽关系属实,数量关系属实,具体分析如下:

  环球易购2020年虚假核销存货原值26.45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4.79亿元),虚假处置存货17.79亿元,2020年多结转成本4亿元(经比对,发现2020年财务账面营业成本比业务系统销货成本多4亿元),从利润表的影响分析存货累计调整48.24亿元(26.45亿元+17.79亿元+4亿元),累计调整存货48.24亿元(35.78亿元+12.46亿元)。形成的原因是:经比对,2019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存货原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35.78亿,整改小组发现2020年度12.46亿元往来款项虚转入存货。公司在前期差错更正中已将上述虚增存货全部予以更正,更正后存货账实相符。

  公司整改小组获取了2019年12月31日的FAS系统存货余额数据,经与财务账面存货余额比对发现,2019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存货原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35.78亿元(财务账面存货净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10.99亿元)。整改小组认为虚增的35.78亿元可能是少结转成本导致,或者该存货根本不存在(或为销售费用虚列在存货或涉嫌职务侵占),除此以外无其他原因。为核查清楚业务系统与财务账的存货差异,以及发生的年份,整改小组查询了订单管理子系统(0MS系统,2019年6月30日前使用的业务系统的一部分),了解到该系统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上述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公司整改小组为了尽最大可能得查清2020年期初的虚增存货的详细情况,尽最大可能获取了OMS系统2017年-2019年度相关的备份数据,经比对,发现截止2019年12月31日销售系统的销货成本比财务账的营业成本多6.01亿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少结转成本6.01亿元(含汇率差),由于无法确认业务数据的完整性,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少结转成本数可能存在不准确情形。

  对于剩余的29.77亿元(35.78亿元扣减少结转成本6.01亿元),整改小组又查询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存货的明细账、应付账款明细账等,发现相关往来款项转入存货时财务凭证后附的附件仅有形式表格,无任何业务资料支撑且数额巨大,因此整改小组认为财务账与业务系统的差异29.77亿元(35.78亿元扣减少结转成本6.01亿元)可能为往来款虚转入存货导致,相关往来款项或为挂账费用或涉嫌职务侵占。

  由于环球易购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所备份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进行维护,公司整改小组无法准确获取2019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的系统存货余额,故无法准确区分每年的存货虚增金额。

  此外香港环球银行账户因证书过期、冻结等原因,公司不能完整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银行流水,无法进一步核实相关的银行转账情况。

  综上所述,由于系统备份数据缺失、业务骨干人员相继离职、银行账户因司法冻结查封导致无法查询等原因,公司无法完整、准确的获取2019年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以及银行回单,故无法准确列出29.77亿元往来款项明细及发生的年度。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就应将会计差错追溯到可追溯重述期间的期初,进行对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其他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调整,受环球易购业务系统升级换代和无法联系原系统维护人员等事项影响,整改小组无法获取2020年度以前完整的业务系统数据,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切实不可行,故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

  年审会计师回复:

  依据问题四、1所述的事实和依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整改小组无法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完整的业务系统数据,无法完整、准确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以及银行回单,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

  2、同时,你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之“1、审计范围受限”已明确提及,环球易购处置上年度(指2019年)已经计提减值存货原值26.45亿元(其中已经计提减值24.79亿元),未能提供处置库存商品的原始资料。因此请你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确认24.79亿元的存货虚假计提是否发生于2019年。

  回复:环球易购在2020年处置上年度(指2019年)已经计提减值的存货原值26.45亿元(其中已经计提减值24.79亿元),经核查24.79亿元的存货虚假计提减值准备全部发生在2019年。

  如上述问题五、1所述的原因,公司整改小组不能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准确核实24.79亿元虚增存货具体发生的年度及金额,公司无法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公司亦无法单独对2019年虚假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差错更正。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20年期初的金额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回复:

  经核查,公司所述情况属实,环球易购在2020年处置上年度(指2019年)已经计提减值的存货原值26.45亿元(其中已经计提减值24.79亿元),经核查24.79亿元的存货虚假计提减值准备全部发生在2019年。

  3、回函称,2020年以前年度虚增的存货部分结转成本也不存在对应结转营业收入和对应的客户的情况。请你公司明确说明2020年以前年度虚增的存货是否全部于2020年度虚假处置,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说明2020年以前年度是否存在虚假处置、核销或计提存货行为,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回复:2020年以前年度虚增的存货全部于2020年度虚假处置,经整改小组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的存货账实一致;环球易购2019年及以前年度将往来款项29.77亿元虚转入存货,并在2019年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79亿元,然后环球易购在2020年度将其虚假核销。

  问题六、1、结合问题1-5存疑事项,以及你公司尚未核实2020年以前年度虚增存货的具体情况,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再次结合有关存货盘点、函证纪录,以及与存货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存货业务系统中有关收发存货纪录及其他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信息,详尽论证、充分说明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通过倒推计算法消除存货审计范围受限情形及2020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形成基础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相关规定,特别是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的规定,年审会计师是否存在以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回复:综合问题1-5的回复所述,公司整改小组通过实施存货盘点倒推、穿行测试、完整性测试、与供应商发函对账及外聘软件测评机构对系统运行进行测试等综合检查措施后,环球易购2020年虚假核销存货原值26.45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4.79亿元),虚假处置存货17.79亿元,2020年多结转成本4亿元(经比对,发现2020年财务账面营业成本比业务系统销货成本多4亿元 ),从利润表的影响分析存货累计调整48.24亿元(26.45亿元+17.79亿元+4亿元),累计调整存货48.24亿元(35.78亿元+12.46亿元)形成的原因是:2019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存货原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35.78亿,整改小组发现2020年度12.46亿元往来款项虚转入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存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期初影响的核实调整过程:

  公司整改小组获取了2019年12月31日的FAS系统存货余额数据,经与财务账面存货余额比对发现,2019年12月31日财务账面存货原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35.78亿元(财务账面存货净值余额比业务系统存货原值余额多10.99亿元)。整改小组认为虚增的35.78亿元可能是少结转成本导致,或者该存货根本不存在(或为销售费用虚列在存货或涉嫌职务侵占),除此以外无其他原因。为核查清楚业务系统与财务账的存货差异,以及发生的年份,整改小组查询了订单管理子系统(0MS系统,2019年6月30日前使用的业务系统的一部分),了解到该系统数据都是实时更新,不定期备份,为保证系统数据运行的速度,都需要将上述数据从业务系统删除,公司如果需要查询以前年度的存货数据,需要将备份数据重新导入后再查询。公司整改小组为了尽最大可能得查清2020年期初的虚增存货的详细情况,尽最大可能获取了OMS系统2017年-2019年度相关的备份数据,经比对,发现截止2019年12月31日销售系统的销货成本比财务账的营业成本多6.01亿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少结转成本6.01亿元(含汇率差),由于无法确认业务数据的完整性,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少结转成本数可能存在不准确情形。

  对于剩余的29.77亿元(35.78亿元扣减少结转成本6.01亿元),整改小组又查询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存货的明细账、应付账款明细账等,发现相关往来款项转入存货时财务凭证后附的附件仅有形式表格,无任何业务资料支撑且数额巨大,因此整改小组认为财务账与业务系统的差异29.77亿元(35.78亿元扣减少结转成本6.01亿元)可能为往来款虚转入存货导致,相关往来款项或为挂账费用或涉嫌职务侵占。

  由于环球易购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对2019年6月30日之前所备份的业务仓储系统数据进行维护,公司整改小组无法准确获取2019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的系统存货余额,故无法准确区分每年的存货虚增金额。

  整改小组无法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完整的业务系统数据,无法完整、准确的获取2019年及以前年度业务系统数据以及银行回单,再向2020年以前年度追溯不切实可行,整改小组将存货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整2020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及其相关科目的期初余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

  存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2020年度影响的核实调整过程:

  2020年多结转成本4亿元(经比对,发现2020年财务账面营业成本比业务系统销货成本多4亿元 ),2020年度12.46亿元往来款项虚转入存货。公司在前期差错更正中已将上述虚增存货全部予以更正,更正后存货账实相符。2020年度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经消除。

  年审会计师回复:

  针对会计差错更正中的存货事项,我们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实施2021年9月30日存货的监盘工作

  我们获取了环球易购业务系统2021年9月末的库存数据,对公司组织的存货盘点情况进行监盘,经盘点2021年9月末财务系统记录的存货金额确认相符;

  (2)检查公司的存货倒推记录

  公司整改小组以2021年9月末的库存数据为起点,结合2020年度、2021年1-9月业务系统中的收发数据进行倒推计算出2020年12月31日的业务系统库存数据;

  公司的业务系统包括订单管理子系统、仓库管理子系统、采购管理子系统等子系统,系统中包含完整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业务原始单据,我们检查复核上述推导过程,抽查相关的收发记录,包括存货的采购订单、入库单、发运单等单据。

  (3)将环球易购业务系统的库存数据,与财务账面记录的存货进行检查,分析检查差错更正的原因、合理性。

  基于我们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更正后2020期末、期初存货账实相符,存货的推导、核实、更正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中国注册我们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的规定,2020年末存货的审计范围受限情况已经消除,不存在以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2、请你公司逐项自查是否仍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规定了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四种具体情形,公司对照自查如下:

  1)第一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自查如下: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或“年审机构”)审计,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483,128.6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55,374,346.06元、营业收入为8,817,730,864.40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8,724,074,313.77元,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第二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自查如下:经和信审计,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1,445,896,032.80元,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3)第三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自查如下:和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和信审字(2022)第000713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4)第四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公司自查如下:目前公司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无上述情况,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了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七种具体情形,公司对照自查如下:

  1)第一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公司自查如下:截止2021年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往来资金余额为0元,和信所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信专字(2022)第000296号),专项审计报告结论与公司自查的结果一致,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第二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自查如下:截至2021年底,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第三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公司自查如下:公司于2021年内召开董事会19次、股东大会6次,2022年以来公司已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前述会议均形成了有效的决议,当前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能正常工作并能形成决议,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第四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公司自查如下:和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000295号),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5)第五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自查如下:2021年度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17,730,864.40元,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483,128.69元。2022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6)第六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自查如下:

  ■

  上述冻结银行账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13个,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的银行账户共117个,被冻结账户占比11.11%,涉及被冻结货币资金余额合计11,458,077.1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货币资金余额合计528,882,278.80元,已冻结资金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7%;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1,445,896,032.80元,已冻结资金占净资产的比例为0.79%。被冻结银行账户系公司受深圳环球诉讼连带影响导致,同时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不属于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7)第七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自查如下: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主要是环球易购经营能力持续下降导致,2021年末环球易购已破产清算出表,相关因素不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持续负面影响,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我们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9.8.1条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了比对、分析,我们对跨境通2021年财务报表出具了和信审字(2022)第000713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21年末归属于跨境通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1,445,896,032.80元;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22)第000295号内部鉴证报告,跨境通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针对跨境通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我们出具了和信专字(2022)第000296号专项说明,2021年度跨境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跨境通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问题七、2021年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18亿元,同比下降46.31%,自2018年以来,你公司营业收入已连续多年呈下滑趋势;2019至2021年度,你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6.86亿元、-23.41亿元、-22.55亿元,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为负值。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会对你公司经营能力产生持续负面影响,说明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18-2021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

  公司自2014年收购环球易购以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环球易购,占比较大。环球易购自2019年以来,受资金缺乏、融资受限、疫情、贸易战等因素影响,业绩大幅下降,从而导致公司整体经营数据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2019年度较2018年度下滑下降16.9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环球易购在2019年第四季度的销售旺季因资金周转紧张,缺乏充足资金及时进行广告推广,导致部分存货错过了销售的最佳时期而形成积压;另外,受中美贸易战影响,公司欧美市场销售业务在2019年第四季度大幅下滑。前述多种不利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整体下滑。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数的原因为环球存货积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致。公司2019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余额较大,主要是公司个别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所致。公司在2019年第四季度的销售收入大幅下滑,存货严重积压,预计难以继续正常销售,且考虑到海外存货仓储费用、人员成本等管理成本较高,公司将对该些存货进行集中报废或在销售环节进行买赠促销处理,并及时采用个别法对该些存货计提较大金额的跌价准备。

  (2)公司营业收入2020年度较2019年度下滑下降8.11%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环球易购运营资金紧张,人员流失严重,融资渠道受限,经营质量仍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环球易购实现营业收入562,939.27万元,同比下降33.82%。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数的原因主要是环球易购经营能力持续下降,当期计提大额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以及商誉减值准备导致。

  (3)公司营业收入2021年度较2020年度下滑下降46.31%主要原因是环球易购经营能力持续下降,2021年12月环球易购破产清算出表,2021年年报公司合并1-11月份的营业收入;2021年4月22日公司出售子公司帕拓逊,2021年年报公司只合并1-4月份的营业收入。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环球易购全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确认因环球易购可能承担的担保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2)相关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会对你公司经营能力产生持续负面影响

  近三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数的主要是环球易购经营能力持续下降导致,2021年末环球易购已破产清算出表,相关因素不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持续负面影响。

  (3)说明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自收购优壹电商以来,其经营始终保持稳定状态,未来将加强全网全渠道关系维护,增加渠道合作方对优壹电商的认可,提升双方合作粘性;同时,优壹电商将与现有核心品牌商构建长期合作关系,保证现有业务市场份额,优化产品品类结构,促进业务稳定增长。

  2)公司旗下子公司飒腾围绕以Zaful为主的服装品类及母婴保健、美妆个护等各项生活场景的业务深挖,不断深化主营业务的竞争力。2022年第一季度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正逐步优化调整组织架构,通过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资金周转率等手段降低管理成本和资金成本,以达到改善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的结果。

  营销方面,将依托智能广告投放系统,打通Google、Facebook、Tiktok等媒体渠道,建立自动化创建和优化广告的能力,打造自有素材资源库,提升精准获取流量的能力,降低流量成本。

  供应链方面,提升自建板房的打版能力,增加新款自主设计比例,优化供应商梯队,形成以核心供应商+外延式供应商搭配的生产体系,实现大规模上新,小规模备货。打造供应链精细化管理体系,做好各个子品类的核心供应商分级管理,优化供应商的产能分布。

  在物流方面,针对重点销售区域,打造物流的自营组合专线,通过和航空公司签订长期的包板价格,避免旺季物流价格暴涨对利润带来影响。同时,自营组合专线能保证重点国家区域的妥投率和时效稳定性,打造良好的用户体验,提升网站的口碑和复购率。

  2、请年审会计师明确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并请公司自查说明是否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回复:《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了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第七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自查如下: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主要是环球易购经营能力持续下降导致,2021年末环球易购已破产清算出表,相关因素不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持续负面影响,因此公司不存在此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向管理层了解公司近3年营业收入持续下滑、扣非后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2、了解公司核心业务现状及未来的发展情况,评价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

  (二)核查意见

  基于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因素。

  问题八、2021年度,你公司主要子公司深圳市飒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净利润为-4.29亿元,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壹电商”)净利润为-0.89亿元,均处于亏损状态。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产生亏损的原因,相关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并补充披露上述两家子公司2022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回复:(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产生亏损的原因,相关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对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2021年度主要子公司深圳市飒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净利润为-4.29亿元,亏损原因为计提深圳环球坏账减值准备约2.72亿元。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壹电商”)净利润为-0.89亿元,因为计提深圳环球坏账减值准备约3.34亿元。

  相关趋势不具有持续性,不会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自收购优壹电商以来,其经营始终保持稳定状态,未来将加强全网全渠道关系维护,增加渠道合作方对优壹电商的认可,提升双方合作粘性;同时,优壹电商将与现有核心品牌商构建长期合作关系,保证现有业务市场份额,优化产品品类结构,促进业务稳定增长。

  公司旗下子公司飒腾围绕以Zaful为主的服装品类及母婴保健、美妆个护等各项生活场景的业务深挖,不断深化主营业务的竞争力。2022年第一季度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正逐步优化调整组织架构,通过提高管理效率,提高资金周转率等手段降低管理成本和资金成本,以达到改善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的结果。同时把握行业机会,结合各产品市场竞争优势,创新思路,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拓宽销售渠道,进一步提高产品销售额,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2)补充披露上述两家子公司2022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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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九、截至2021年末,你公司商誉账面原值14.17亿元,其中收购优壹电商形成的商誉账面原值14.14亿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优壹电商出现亏损的情形,说明报告期内未对其计提商誉减值的合理性,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各项参数的具体情况,包括营业收入、毛利率、费用、折旧摊销和资本性支出等预测情况,并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回复:(1)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优壹电商出现亏损的情形,说明报告期内未对其计提商誉减值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优壹电商实现营业收入61.22亿元,同比增加5.79%,净利润-0.89亿元,同比下降158.59%,主要原因为对深圳环球的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约3.34亿元所致,剔除上述影响后的净利润为1.61亿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较上年增长5.23%。在后续的发展中,优壹电商将加强全网全渠道关系维护,增加渠道合作方对优壹电商的认可,提升双方合作粘性;同时,优壹电商将与现有核心品牌商构建长期合作关系,保证现有业务市场份额,优化产品品类结构,2022年优壹电商继续积极拓展美妆、保健等品类,促进业务更快增长。

  (2)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各项参数的具体情况,包括营业收入、毛利率、费用、折旧摊销和资本性支出等预测情况,并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公司委托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公司对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含商誉、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进行评估。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公司出具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开圆开评报字[2022]第000095号)。评估结论为: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为142,332.81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通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途径,采用收益法进行估算,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144,454.11万元。本次评估对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仅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算,上海优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该金额。

  商誉减值测试各项参数的具体情况及商誉减值测试报告详见附件。

  问题十、2021年度,你公司对因环球易购可能承担的付款义务确认预计负债5.30亿元,对你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其他诉讼、担保事项确认预计负债0.89亿元,合计确认预计负债6.19亿元,其中对外提供担保4.45亿元,未决诉讼1.75亿元;与之勾稽的利润表科目中有4.24亿元计入信用减值损失——预计负债担保损失科目,1.75亿元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另有0.2亿元差额。同时,报告期内你公司对环球易购全额计提13.32亿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上述预计负债的明细情况,说明分别以信用减值损失和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的会计处理依据,相关金额是否勾稽一致。

  回复:

  ■

  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针对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对因上述事项可能承担的付款义务确认预计负债1.75亿元,同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对于公司涉及的财务担保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第八章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损失准备,是指针对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备,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计量的金融资产的累计减值金额以及针对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备。对因上述事项可能承担的付款义务确认预计负债4.24亿元,同时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公司需要替环球易购偿还的往来款项0.2亿元,借记其他应收-环球易购,贷记预计负债,由于环球易购已破产清算,预计相关款项无法收回,故将其他应收款0.2亿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相关金额勾稽一致。

  2、你公司在前期关于环球易购破产清算的公告中称对环球易购存在债权金额2.66亿元、担保金额为1.52亿元,存在无法收回或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你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又称公司对环球易购的往来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约18亿元,对环球易购的担保诉讼金额计提预计负债约2亿元;而你公司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称对环球易购全额计提13.32亿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对因环球易购可能承担的付款义务确认预计负债5.30亿元。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上述有关数据前后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你公司前期公告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由于涉及的诉讼、担保事项较多,公司一直在持续的汇总、更新,造成前期统计数据与审计结果存在差异。年审期间,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对公司涉及的诉讼、担保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由律师出具关于公司涉及的诉讼、担保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涉及的诉讼、担保事项预计负债金额予以准确披露。前期公告中公司初步统计的环球易购的债权金额存在不准确的情况,经会计师审计后,公司及子公司对环球易购的债权金额予以准确披露。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与管理层进行访谈,向其了解跨境通涉及诉讼案件、对外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对于相关预计负债的确认方法。

  2、获取诉讼案件相关资料,并与跨境通公告内容进行核对,复核所涉及的事项对于案件内容、债权人以及诉讼标的记载是否准确。

  3、对于已有判决的案件,检查判决书中针对跨境通的判决结果以及适用的相应法律条款等关键内容,逐一判断预计负债确认是否合理;对于尚未判决的案件,检查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资料,分析案件情况,判断预计负债的确认是否合理。

  4、获取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资料,复核担保内容、债权人以及担保金额等事项,判断预计负债的确认是否合理。

  5、向跨境通管理层委托的律师了解其已代理的诉讼、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取得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取得并复核跨境通及其子公司对环球易购的往来款明细表。

  (二)核查意见

  基于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所述情况属实,2021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是真实、准确的。

  问题十一、2021年度,你公司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1.93亿元,其中环球易购出表转回前期超额亏损确认投资收益26.18亿元,出售帕拓逊确认投资收益5.77亿元。而你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及相关公告中披露的环球易购出表增加投资收益22.23亿元、出售帕拓逊确认投资收益8亿元,前后存在较大差异。请你公司对此差异予以解释,并自查说明你公司前期公告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2021年度业绩预告》及相关公告中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年审期间,会计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母公司层面及合并报表层面分别进行了相应的财务处理,相关数据在2021年报中予以准确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不准确的情形,公司财务将加强《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确保信息披露中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查阅跨境通相关公告,获取并审阅关于环球易购破产清算的相关文件、裁定书。

  2、了解环球易购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破产进度情况。

  3、向律师和环球易购破产管理人了解环球易购进入破产程序以及破产管理人开始享有权利的时间,并取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失去控制之法律意见书》。

  4、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和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跨境通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环球易购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合理性。

  5、重新执行环球易购出表相关投资收益的财务处理过程。

  6、查阅与帕拓逊股权处置相关的协议、决议文件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7、了解与处置帕拓逊相关的决策、审批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8、检查出售协议生效条件、处置价款收回情况、资产交割情况等,判断处置日的确定是否准确。

  9、重新执行处置帕拓逊股权的财务处理过程。

  (二)核查意见

  基于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所述情况属实,2021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是真实、准确的。

  问题十二、年报显示,你公司现有未决诉讼39件,涉诉金额共计7,519.49万元,根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述未决诉讼跨境通预计不会承担赔偿义务。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认定上述未决诉讼预计不承担赔偿义务的依据。

  回复:该39起未决诉讼引发原因是:深圳市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环球”)或其下属子公司未能按时向自身供应商支付货款、物流费等款项,该等供应商认为跨境通作为深圳环球的唯一股东,二者之间的财产发生混同,因此诉请跨境通对深圳环球或其下属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2021年度,该类型案件共计发生150起,跨境通已委托相关律师出庭应诉。截止跨境通年报披露日,跨境通已出庭应诉的案件中,有111起案件已被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认定跨境通不需要承担任何形式的还款或赔偿责任。相关法院认定跨境通不承担责任的主要理由为跨境通提交的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跨境通与深圳环球及其子公司之间的财产相互独立,不存在财产混同情形。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就该39起未决诉讼案件,跨境通也不应当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义务。

  截至披露日,在39起未决诉讼案件中,有23起案件被人民法院判令跨境通不需要承担任何形式的还款或赔偿责任。

  问题十三、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及收款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交易金额。

  回复:(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交易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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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交易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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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内前五大收款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交易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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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十四、截至2021年末,你公司存放于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4.18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资金存放的具体位置,说明汇回受到限制的原因,是否可随时用于支付,是否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定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截至2021年末,公司存放于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4.18亿元,其中:平台保证金0.02亿元(使用受限,期末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16亿元可以随时用于支付货款、费用等款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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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公司所持有未受限的货币资金经由相关部门审查后可以汇回国内,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之前,不能直接汇入国内。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除平台保证金外,上述存放于境外款项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符合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有关存放境外货币资金的管理措施。

  2、了解各个账户的用途及性质。

  3、获得并检查银行对账单、银行及电商平台流水、电商平台资产证明等。

  4、获取报告期末受限制货币资金的明细,了解受限的原因,复核披露情况。

  5、对银行余额、是否受限等信息执行银行存款函证程序,对函证过程及结果保持控制,对上述银行存款,我们所收到银行复函均未显示有受限情况。

  (二)核查意见

  基于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存放于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的有关情况是真实、准确的。

  问题十五、截止2021年末,你公司各子公司与第三方托管模式建立国内仓9个,仓储面积约11.54万平方米,你公司目前未建立海外仓。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上述国内仓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名称、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取得时间,以及报告期内的租赁费用、存货品类及金额、主要负责人等;补充披露你公司仓库管理模式和制度。

  回复:(1)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上述国内仓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仓库名称、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取得时间,以及报告期内的租赁费用、存货品类及金额、主要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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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深圳环球自2021年12月不再合并,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对深圳环球体系资产负债表进行合并,故上述仓库不包含深圳环球及其下属公司的仓库使用情况。

  (2)补充披露你公司仓库管理模式和制度

  公司仓库管理模式分为自营仓模式和第三方合作模式。其中:自营仓,具有合理的组织架构以及专业的管理团队;第三方合作模式,仓库及相应库内作业委托第三方完成,第三方接公司指令完成进货、收货及发货出库。

  在仓库管理中,制订有《收货管理制度》《生产发货管理制度》《盘点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以及各岗位操作标准手册等。仓库严格按照制度文件及流程作业。同时,仓库在信息化方面使用自主开发的仓储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工具,使仓库的作业能够更加精细与准确,在库存管理中,实行分类存储,动态盘点等方式来确保仓储布局合理,库存准确。

  问题十六、年报显示,你公司因出售帕拓逊股权事项与ACHIEVERVENTURESIII(HONGKONG)LIMITED及厦门一苇以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生争议,你公司暂未确认与该部分股权转让相应的投资收益,将相应股权的长投股权投资合计1.8亿元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相关股权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是否可能与其他受让方产生类似争议,说明你公司为督促相关方回款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相关股权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公司认为上述1.8亿元股权资产不存在减值风险。具体原因如下:经公司法律顾问确认,出售帕拓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生效。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出售帕拓逊事项,且已按照协议约定于2021年4月22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评估作价交易金额为20.20亿元,目前受让方已经履行支付的金额为14.06亿元。综上,经公司判断,该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且交易对手方有偿付能力,公司认为相关股权资产不存在减值风险。

  (2)是否可能与其他受让方产生类似争议

  我公司除因出售帕拓逊股权事项与ACHIEVERVENTURESIII (HONGKONG) LIMITED及厦门一苇以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希音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音国际”)产生争议外,暂未与其他受让方产生类似争议。

  (3)说明你公司为督促相关方回款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截止目前,跨境通已对厦门一苇以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苇以航”)提起诉讼,目前案件一审庭审已经结束,尚未取得相关判决书。

  跨境通目前已向ACHIEVERVENTURESIII (HONG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顺为”)进行催缴。若顺为仍不进行支付,公司将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除一苇以航及顺为外,希音国际应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12,115,316元及五家管理层受让方深圳帕拓品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永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永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帕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帕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在2022年4月23日之前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325,544,729元仍未支付。跨境通已经对希音国际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2022年4月28日,跨境通分别向五家管理层受让方寄发了《付款通知书》,目前暂未收到回复。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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