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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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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2-065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0),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公司董事、总经理孙晓乐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月强先生、董事蒋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陈睿女士计划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453,261股、109,687股、109,687股、84,375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0.02%、0.02%、0.02%。

  2022年3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董事、总经理孙晓乐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月强先生、董事蒋伟先生、董事会秘书陈睿女士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晓乐、赵月强、蒋伟、陈睿,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孙晓乐先生、赵月强先生、蒋伟先生、陈睿女士未减持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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