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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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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兴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兴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合肥兴华资金需求,促进合肥兴华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2022年司保字22G057号),为合肥兴华向中国银行合肥分行申请借款10,000万元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兴华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无剩余。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被担保债权的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二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62,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1%;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3,363.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均为公司向合作养殖农户提供融资担保)总余额为4,91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9%;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2年度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资金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2年4月23日前发生的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事项已经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相关金额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自2022年4月24日起至本公告日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已累计达到人民币7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上委托理财的成交金额已达到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内容

  ■

  二、审批程序

  《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投资风险:虽然本次理财产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合计99,500万元(含本次新增),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16,000万元,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共计83,500万元(含本次新增),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

  七、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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