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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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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5月10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2年6月3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会议费用明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仍为2022年5月10日。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约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四、重要提示

  1、本次大会召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3、本基金的目标ETF即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自2022年5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和目标ETF的相关性,在2022年5月10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已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的,其已参与的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依然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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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增加东吴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以下券商签署的协议, 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增加以下券商为南方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生物科技ETF港股,基金代码:159615)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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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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