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7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2-06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受董事长王忆会先生委托,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家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王忆会先生,董事梅志明先生、吴丹毛先生、孙华先生,独立董事熊澄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永律师、周圆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