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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6月26日发出,由监事会主席邱安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其中监事马库斯·谢弗(Markus Sch?fer)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与Mercedes-BenzAG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Mercedes-Benz AG签订补充协议,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加快回笼资金,也有利于客户产品的供应链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Mercedes-Benz AG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关于与Mercedes-Benz AG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关于与Mercedes-Benz AG签订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镇江”)与Mercedes-Benz AG(以下或简称“戴姆勒”)签订了相关多年供货协议之补充协议(适用于部分项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戴姆勒将购买孚能镇江约15,000万元美金(等值的美金和/或人民币)的货物。同时约定该货款将指定用于支付孚能镇江已购买、将要购买用于生产戴姆勒产品的原材料(含戴姆勒指定原材料)、购买生产戴姆勒产品过程中所需要的供应商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尚在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额度内。由于本次戴姆勒支付的货款将指定用途,因此公司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协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签订日起生效。

  ●戴姆勒是公司重要合作伙伴,公司与其定价机制前期已经过调整,以反应原材料价格波动,进一步理顺了该关联交易定价基础。补充协议的签订既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加快回笼资金,也有利于保障戴姆勒客户产品的供应链稳定,进一步加深双方的合作,提高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孚能镇江和戴姆勒就补充协议内容基本达成一致。三方将努力推进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但在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签订或无法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战略客户产品供应,经过公司、孚能镇江和戴姆勒的友好协商,三方签订了相关多年供货协议之补充协议(适用于部分项目)。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说明

  监事马库斯·谢弗(Markus Sch?fer)先生担任Mercedes-Benz AG董事。因此,补充协议的签订对方系公司关联方。

  2、关联人情况说明

  公司企业名称:Mercedes-Benz AG

  注册资本:1,000百万欧元

  法定代表人:Ola K?llenius

  注册地址:Mercedesstrasse 120-70372 Stuttgart Germany

  三、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关于款项用途

  公司和孚能镇江与戴姆勒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戴姆勒将购买孚能镇江约15,000万元美金(等值的美金和/或人民币)的货物。同时约定该货款将指定用于支付孚能镇江已购买或将要购买用于生产戴姆勒产品的原材料(含戴姆勒指定原材料)或生产戴姆勒产品过程中所需要的供应商服务。

  2、关于资金管理

  公司应保证孚能镇江使用专门帐户接收上述款项以及按约定支出每一笔款项。确保在未经戴姆勒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出于任何目的从帐户中提取或以其他方式转移上述帐户的资金。

  3、关于保险

  公司将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就相关货物购买财产保险,同时将保单的第一受益人设定为戴姆勒。

  4、关于定价机制

  由于相关原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波动,补充协议约定了在特定期间加快根据特定原材料价格对产品进行定价调整的机制。

  5、其他主要权利义务

  戴姆勒任何时候有权检查上述帐户遵守情况、或原材料、服务购买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戴姆勒是公司重要合作伙伴,公司与其定价机制前期已经过调整,以反应原材料价格波动,进一步理顺了该关联交易定价基础。补充协议的签订既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加快回笼资金,也有利于保障戴姆勒客户产品的供应链稳定,进一步加深双方的合作,提高公司综合实力。

  五、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尚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额度内。由于本次戴姆勒支付的货款将指定用途,因此公司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协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签订日起生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Mercedes-Benz AG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与Mercedes-Benz AG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和戴姆勒签订补充协议的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往来,交易内容切实可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方式公开透明,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与Mercedes-Benz AG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和戴姆勒签订补充协议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提高运营效率,满足客户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本次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与戴姆勒签订补充协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风险提示

  公司、孚能镇江和戴姆勒三方虽就补充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公司、孚能镇江和戴姆勒将努力推进协议的履行,但在履行的过程中存在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8日

  至2022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2年7月12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farasisIR@farasisenergy.com.cn进行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7月12日下午17时前送达。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二)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对参会人员实施防疫管控措施。现场参会人员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参会人员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检查,接受出示健康码检查等相关防疫工作要求。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四)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孚能科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97-7329849

  电子邮箱:farasisIR@farasisenergy.com.cn

  邮政编码:341000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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