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审议,会议选举杨承锋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杨承锋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杨承锋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承锋:男, 1974年2月生,本科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法务干事;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任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保卫部部长;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任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8月至2013年2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5年8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营管理部部长;2016年7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非职工监事;2016年9月至今任广西河化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承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