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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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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6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虢晓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综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其中10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1,081股;6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行权/解除限售标准系数为0),8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合格(行权/解除限售标准系数为0.7),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0,328股。

  综上,公司将注销上述共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1,409股,减少股本111,409股。因此,公司股份将由308,544,744股变更为308,433,335股,注册资本将由308,544,744元变更为308,433,335元。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拟在安徽省滁州市注册成立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为张圣盛,营业场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紫薇中路紫薇园4栋2003室。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滁州分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高敏、朱会东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与会非关联董事同意公司为完善治理机制,激发核心骨干团队的活力,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德生智聘(广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智聘”)25%的股权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对应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80.25万元。

  本次激励对象合计33人,均为德生智聘核心经营团队。其中,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高敏女士受让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6.050万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朱会东先生受让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6.050万元),公司监事张颖女士受让1.8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0.178万元),德生智聘总经理吴炳桂先生受让0.9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089万元),17名公司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广州智聘长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8.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91.922万元),12名德生智聘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广州智聘长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4.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5.96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德生智聘75.00%的股权,德生智聘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子公司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子公司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公司全体股东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邮件方式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习晓建先生主持,并审议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张颖回避表决,由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与会非关联董事同意公司为完善治理机制,激发核心骨干团队的活力,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德生智聘(广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智聘”)25%的股权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对应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80.25万元。

  本次激励对象合计33人,均为德生智聘核心经营团队。其中,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高敏女士受让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6.050万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朱会东先生受让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6.050万元),公司监事张颖女士受让1.8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0.178万元),德生智聘总经理吴炳桂先生受让0.9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089万元),17名公司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广州智聘长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8.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91.922万元),12名德生智聘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广州智聘长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4.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5.96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德生智聘75.00%的股权,德生智聘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行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综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其中10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1,081股;6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行权/解除限售标准系数为0),8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合格(行权/解除限售标准系数为0.7),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0,328股。

  综上,公司将注销上述共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1,409股,减少股本111,409股。因此,公司股份将由308,544,744股变更为308,433,335股,注册资本将由308,544,744元变更为308,433,335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三、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根据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滁州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分支机构名称: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2、分支机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3、营业场所:安徽省滁州市紫薇中路紫薇园4栋2003室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分支机构负责人:张圣盛。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滁州分公司,有利于公司在安徽省滁州市拓展社保相关业务。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

  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基本情况概述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生科技”)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完善治理机制,激发核心骨干团队的活力,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德生智聘(广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智聘”)25%的股权用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对应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80.25万元。

  本次激励对象合计33人,均为德生智聘核心经营团队。其中,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高敏女士受让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6.050万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朱会东先生受让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6.050万元),公司监事张颖女士受让1.8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0.178万元),德生智聘总经理吴炳桂先生受让0.9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089万元),17名公司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广州智聘长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聘长振”)受让8.2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91.922万元),12名德生智聘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广州智聘长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聘长悦”)受让4.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5.961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德生智聘75.00%的股权,德生智聘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激励对象高敏女士、朱会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颖女士为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方案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生智聘(广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UP2X17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会东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16日

  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702室

  经营范围: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接受委托从事劳务外包服务;劳务承揽;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业务流程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开展网络招聘;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劳动保障事务咨询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信息服务;流动人才人事档案及相关的人事行政关系管理;大学生就业推荐;人才引进;人事代理;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职业供求信息;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人才择业咨询指导;人才推荐;劳务派遣服务;人才测评。

  2、德生智聘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评估情况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2]第A0241号),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德生智聘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075.5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柒拾伍万伍仟玖佰元整)。

  4、审计情况

  标的资产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并出具合并审计报告《德生智聘(广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0C013220号),审计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

  (二)激励模式与价格

  本计划的激励模式为限制性股权,激励股权的来源为公司持有德生智聘的25.00%股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方案考核周期为2022年至2024年,本次股权激励价格为按净资产 1:1进行,根据德生智聘2021年度审计报告,德生智聘合并的净资产为1,120.98万元,本次股权激励转让价格为每股0.5605元,合计500万股股权,总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80.25万元。

  (三)激励对象及认购金额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拟通过4名自然人直接持股和2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合计共33名激励对象。

  1、四名自然人激励对象直接持股

  ■

  2、两个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

  (1)智聘长振

  公司名称:广州智聘长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9YB6HA0E

  类型: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日

  普通合伙人:刘丙锋

  注册资本:150万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91号二楼商场208铺397房

  经营范围: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出资结构:公司17名核心员工将通过智聘长振实缴出资认购相应份额,合计间接持股8.20%,对应出资额为91.922万元。

  (2)智聘长悦

  公司名称:广州智聘长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9YBEKP4D

  类型: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年3月7日

  普通合伙人:刘锦然

  注册资本:150万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91号二楼商场208铺377房

  经营范围: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出资结构:德生智聘12名核心员工将通过智聘长悦实缴出资认购相应份额,合计间接持股4.10%,对应出资额为45.961万元。

  (四)支付方式

  1、受让方保证其用于认购标的股权的资金源于其自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获得的资金,并不存在任何代持、信托、委托持股或类似安排。

  2、根据公司发出的缴款通知,在缴款日期前缴付各激励对象相应的授予对价。若受让方未按照公司发出的缴款通知中所载明的缴款日期足额支付授予对价,则视为该激励对象部分或全部放弃参与本次授予,其未完成实缴的标的股权则由公司继续持有或由公司指定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激励对象予以受让。

  (五)解禁条件

  1、整体解禁条件

  德生智聘三年期(2022-2024)的累计销售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若未达到,德生科技有权按照出资价格回购各自然人和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对应股权,回购数量从25.00%持股中等比例均摊计算。

  回购数量=原始持股数*未完成比例

  2、分红说明

  股权激励对象享有最终解禁比例的分红权,分红相关决议遵照公司章程执行,其中实际执行分红时,预发放当年解禁比例对应的分红金额,剩余部分需等到3年考核期满后,进行补充发放。

  (1)当年发放金额:

  被激励对象当年实收分红额=德生智聘当年整体分红金额*德生智聘全年销售额÷1亿*被激励对象总授予股权比例

  (2)补充发放金额:

  3年考核期满后,补充发放分红金额=德生智聘3年总分红金额*德生智聘3年累计销售额÷1亿*被激励对象总授予股权比例—被激励对象过往3年累计实收分红额

  (六)股权退出

  后续整体及个人解禁部分的股权可以通过德生智聘外部融资、老股转让、公司回购(公司享有按市场融资估值定价优先收购的权利)、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股权激励实施主体盈利分红等方式实现退出或盈利。

  (七)转让安排

  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受让方在获得所授标的股权之日起至完全解禁前,不得将其所持有德生智聘的股权用于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经公司同意后,受让方可以将其持有的解除限售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参与条件的激励对象。

  (八)异动处理

  1、自然人异动处理

  自然人股权对应的业绩完成后,激励对象享有解禁部分股权对应的法律、法规及协议规定的权利,并需要履行规定的义务。以下情况,公司有权按出资价格回购自然人持有的激励份额:(1)持股员工从德生科技或德生智聘主动离职或过失离职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正常退休除外);(2)持股员工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同业竞争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持股平台异动处理

  激励对象享有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规定的权利,并需要履行规定的义务。在员工持有激励份额期间,以下情况员工持有的激励份额须按出资价格退回持股平台交由决策委员会处理,若无人认购则公司有权按出资价格进行回购:(1)持股员工从德生科技或德生智聘主动离职(正常退休除外)或被辞退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2)持股员工主动从公司社保事业部或德生智聘异动到两个主体(部门)之外的其他主体(部门);(3)持股员工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同业竞争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九)实施主体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德生科技持有100%股权

  本次交易后:

  ■

  三、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说明

  1、关联方介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对象高敏女士、朱会东先生系德生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张颖女士系德生科技监事,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关联人基本情况

  ■

  上述关联自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交易说明

  上述激励对象通过受让公司持有的德生智聘股权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激励对象作为德生智聘的重要经营管理层,参与本次子公司股权激励是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股权激励发挥预期的效果。

  4、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均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实施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生智聘本次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系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德生科技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促进公司及德生智聘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有助于公司在未来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对德生智聘的持股比例将变为75%,仍为德生智聘的控股股东,德生智聘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德生智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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