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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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7 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同时,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后的 6 天内(不含当日),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该日后的第 6 天起(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者方可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本基金开放申购业务后,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敬请投资者关注每份持有份额的7天持有期限到期日,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下同)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若某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投资者部分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以拒绝全部或部分特定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发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后,即自2022年7月1日起,本基金将设置基金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00亿元(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除外),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规模控制。具体规模控制方案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方案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及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届时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不再收取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具体转换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结构: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不再收取赎回费。
2)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招享混合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一年(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假设N日广发招享混合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净值为1.001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招享混合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0.00%=0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广发招享混合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1.0%,高于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的申购费率0%,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0-0)÷1.0010=11,488.51份
3)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10,000份,持有期为1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假设N日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净值为1.0010元,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折扣为1,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010×0%=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8% -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的申购费率0%=0.8%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1.0010×(1-0%)×0.8%×1÷(1+0.8%×1)=79.44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79.44=79.44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聚财信用债券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10-79.44)÷1.150=8,635.27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日/按周/按月)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日/按周/按月)、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等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相关公告或通知。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gfzxzx@gffunds.com.cn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89899131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销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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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30日起,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调整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业务限额为2,000,000.00元。即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申请金额大于2,000,000.00元,则2,000,000.00元确认成功,超过2,000,000.00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大于2,000,000.00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2,000,000.00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机构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在本基金暂停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的业务限额为1,000元。具体请查阅本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调整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的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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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为“科技恒生”,扩位简称为“恒生科技基金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2年7月1日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并自2022年7月4日起恢复正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中概科技”,扩位简称为“中概科技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2年7月1日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并自2022年7月4日起恢复正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
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控制方案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的规定,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广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基金代码:015826,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7月1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后,即自2022年7月1日起,本基金将设置基金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00亿元(但因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超过该金额的除外),并采用“按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规模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若T日(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下同)的有效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下同)和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则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若T日的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规模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申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根据法规及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基金实际情况,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暂停本基金申购业务并公告,具体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3.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100亿元-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份额+T日基金有效赎回申请确认金额(如有))/T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计算申购费用适用的申购费率为比例确认后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该部分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对于触发比例确认的情形及具体的确认比例,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4.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规模上限及控制措施进行调整,具体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5.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下同)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即自2022年7月1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如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可以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发售或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及金融机构自营账户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理人认定为准。
7.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以拒绝全部或部分特定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8.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且销售机构对发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发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7天的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金亏损的风险。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咨询、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2年7月1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依据《关于2021年底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的规定,2022年7月1日为港股通非交易日。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于上述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旗下部分基金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并自上述港股通非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2022年7月4日)恢复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注:上述适用基金含该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
二、重要提示
1、广发睿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2、广发睿铭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两年,在两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3、广发鑫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4、广发瑞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5、广发睿恒进取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6、广发盛泽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
7、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8、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与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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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为“恒生中型”,扩位简称为“恒生中型股LO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22年7月1日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并自2022年7月4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和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