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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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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2-04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请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上交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回复期间不计入上交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尽快落实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将在公司回复相关公告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如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若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请示》,于2022年5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3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情可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2022-026、2022-027、2022-030、2022-031、2022-034、2022-037、2022-040、2022-043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问询函》中所涉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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