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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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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3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融资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3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融资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下表: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相关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子公司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展新能源”)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子公司汇展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为汇展新能源提供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融资机构(包含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事项。汇展新能源将根据其发展状况与资金使用计划,审慎使用该笔授信额度。

  2、对外担保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46%,被担保人汇展新能源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2.68%,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第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芜湖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经济开发区5#厂房

  注册资本:肆仟柒佰壹拾肆万贰仟捌佰伍拾柒元整

  股权结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

  法定代表人:王文

  经营范围: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咨询与转让;机电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财务状况(单位:元)

  ■

  4、汇展新能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担保期限及保证范围,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原因、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汇展新能源提供担保支持,是为满足汇展新能源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目前汇展新能源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以上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的担保额度19.4亿元,截至目前,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12803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到本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0%。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向融资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科技”、“公司”或“母公司”)的融资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促进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2022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毅昌”)、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昌”)、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毅昌”)、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恒佳”)为母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融资机构(包含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在此授权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具体担保计划如下:

  二、担保计划安排

  单位:万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5240255

  2、商事主体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

  4、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5、成立日期:1997 年 09 月 12 日

  6、注册资本:40,100 万元

  7、经营范围: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一年近一期关键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信用情况:毅昌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等级评级。

  四、被担保方担保额度情况

  ■

  五、担保事项说明

  1、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融资机构(包含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2、为保证上述担保事项的顺利实施,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在办理业务时,董事长签名或签章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融资机构(包含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授权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办理业务时,董事长签名或签章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如本次对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获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31.4亿元,截至目前,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12803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延续到本年度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8%。

  截至目前,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为合并范围内担保,无担保逾期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情况

  为满足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与平安租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

  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办理设备抵押等,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法人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公司与平安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4572362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成立日期:2012-09-27

  5.营业期限:2012-09-27 至 2042-09-26

  6.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

  7.法定代表人:王志良

  8.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人民币

  9.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名称:部分设备等资产

  2.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价值:与平安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设备价值以实际转让设备价值为准。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部分设备等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平安租赁,并回租使用,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约定向平安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分期支付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平安租赁,租赁期届满,合同履行完毕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公司。以上交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设备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生产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拟办理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5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9:15至2022年7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8日

  7、出席对象:

  (一)、截止2022年7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7月1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系人:赵璇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 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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