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01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路新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调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20,000万元,即调整后整体额度变更为80,000万元,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为10,666.67万元,股份总数由8,000万股变更为10,666.67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02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艳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60,000万元调整为80,000万元,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03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4,427.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436.5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22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海清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超募资金情况
根据《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48,990.5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48,990.53万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本次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海清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0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调整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调增20,000万元,即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产品及期限
公司拟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调增20,000万元,即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循环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原已审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调增20,000万元,即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自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60,000万元调整为80,000万元,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2-00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7万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228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0万元变更为10,666.6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00万股变更为10,666.67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序号顺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