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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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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2-016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41.3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44,0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973.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317.5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655.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月28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5,656.52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656.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584.83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84.83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综上,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8,241.35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7317号《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41.3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健审〔2022〕7317号《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微半导体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 2022-01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邮件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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