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2年6月27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吉首市乾州新区载福路凯莱大饭店一楼宴会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浩。
6、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15:00。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5,603,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5781%,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3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1,8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33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 75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791,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24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列入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全部议案,并对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49,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2%;反对2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1%;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21,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85 %;反对2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83%;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49,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2%;反对2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1%;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21,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85 %;反对2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83%;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三:《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49,3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2%;反对2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21%;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21,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85 %;反对2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83%;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61,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34,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04%;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8%;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70,7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3,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2%;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586,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904%;反对3,004,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987 %;弃权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59,3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209%;反对3,004,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951%;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七:《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685,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809%;反对5,9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1178%;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58,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2195%;反对5,9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7705%;弃权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议案八:《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737,8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611%;反对6,865,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3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10,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486%;反对6,865,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5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甘露、陈迪章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后附签字页)。
2、法律意见书。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