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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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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2022-034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青旅大厦20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康国明先生、副董事长邱文鹤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倪阳平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受疫情影响,董事郑颖宇先生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康国明先生、邱文鹤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受疫情影响,监事查德荣先生通过线上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倪阳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思联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贾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郑颖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高志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范思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谢辉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翟进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聚合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李任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潘文捷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涉及逐项表决的议案,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已披露。

  2、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职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兼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

  律师:计永胜、李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22-035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2009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九届董事会选举倪阳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九届董事会选举王思联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公司原各专门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选举董事倪阳平先生、独立董事李聚合先生、独立董事王霆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倪阳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2、选举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独立董事李任芷先生、独立董事王霆先生为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翟进步先生为主任委员;

  3、选举独立董事李任芷先生、独立董事李聚合先生、董事王思联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李任芷先生为主任委员;

  4、选举独立董事李聚合先生、独立董事李任芷先生、董事谢辉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李聚合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的规定,翟进步先生任期至2023年5月25日。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因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聘任王思联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的议案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因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聘任下列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1、聘任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聘任范思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财务工作);

  3、聘任骆海菁女士为公司总裁助理;

  4、聘任柴昊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

  5、聘任赵勇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

  七、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聘任范思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为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聘任李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八、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及2022年风险偏好陈述书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调整与光大银行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谢辉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中青旅关于调整与光大银行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思联,男,1973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军事学硕士,中共党员。历任中央纪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光大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兼干部监督处处长,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军,男,1969年9月生,大学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共党员。历任中青旅旅游服务分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副总经理、资本运营总部总监助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监、渠道拓展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

  范思远,男,1976年7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历任湖北大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助理兼预算管理部总经理、内控部总监、财务总监、证券部/法律事务部总监。现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

  骆海菁,女,1979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青旅联盟旅游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源采购中心副总经理、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遨游网事业部总经理、遨游网总部执行总裁、总裁,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

  柴昊,男,1976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综合行政部总经理助理、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青旅出境旅游分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青旅联盟秘书长,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

  赵勇,男,1971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职员、本公司财务部职员、中青旅旅游服务分公司财务总监、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监、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执行总裁。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

  李岚,女,1982年7月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律师。历任天津高地律师事务所、北京乾丰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本公司证券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证券部/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董事办公室/监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于2014年3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0股。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22-036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在公司2009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九届监事会选举徐曦监事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138          股票简称:中青旅         编号:临2022-037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近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卜方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卜方方,女,1979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历任中青旅观光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中青旅遨游网总部内容创意部执行总经理,中青旅控股公司联盟秘书处副秘书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现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副主席。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持有本公司股份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22-038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光大银行房屋租赁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拟承租中青旅大厦部分场所,租金共计6,175.11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未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31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称“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租赁协议,由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承租中青旅大厦部分场所,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共计7,518.7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02号公告。

  现经双方协商,对租赁面积进行调整,租赁期限不变。因租赁面积减少,调整后租金共计6,175.11万元。本次调整与光大银行房租租赁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6月27日经中青旅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辉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介绍

  鉴于截至2022年6月18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银行”)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2.12%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光大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8013874366

  成立时间:2000年8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

  负责人:王罡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同业外汇拆借;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咨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房屋位置: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01-103、105-106、107室

  房屋所有权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权属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本次交易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二)租赁房屋位置: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层101-103、105-106、107室

  (三)租赁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至2032年9月30日

  (四)租金标准: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年租金人民币584万7千7百元整;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年租金人民币614万元整;2028年10月1日至2032年9月30日,年租金人民币644万7千元整。

  (五)支付方式:承租方按年支付租金,承租方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支付下一年度的年租金。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租赁中青旅大厦部分场所用于办公经营,有助于提升中青旅大厦租赁业务,增加公司业务收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与光大银行房租租赁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6月27日经中青旅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关联董事谢辉女士回避表决,其他10位非关联董事包括4位独立董事均表示赞成本次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与光大银行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金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

  七、备查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中青旅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22-039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为关联担保:否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19.89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对象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其中,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创格”)预计提供不超过20亿元额度的银行授信担保。

  近日,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中青旅创格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原公司临2021-038号公告中涉及的合同项下未还借款纳入本次额度范围内。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北京中盛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青旅创格的少数股东, 按其持有中青旅创格的股权比例10%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对中青旅创格的担保余额为19.89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11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青旅创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20946343)是公司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28号泛亚大厦8层,法定代表人柴昊,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零售国内版图书、电子出版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派遣;计算机技术培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青旅创格资产总额23.43亿元,负债总额21.01亿元,资产负债率89.68%,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1.01亿元,净资产2.42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08亿元,净利润2,932.32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青旅创格资产总额22.13亿元,负债总额19.64亿元,资产负债率88.77%,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9.64亿元,净资产2.49亿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65亿元,净利润671.04万元。

  中青旅创格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未发生显著变化。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3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北京中盛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青旅创格的少数股东, 已按其持有中青旅创格的股权比例10%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计划额度和事项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22亿元,占本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51%。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数额为人民币19.60亿元,占本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87%;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商业惯例,为其房地产项目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者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数额为人民币11,343.62万元,占本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9%;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49亿元,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化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8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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