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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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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1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陈文福、郑谋、江微,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宇彬、廖科华、陈茂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5)。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情况

  (一)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具体情况如下:

  ■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实施“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香港康冠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港币增加至6,000万港币。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ONG KONG KANGGUAN TECHNOLOGY CO., LIMITED

  3、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香港沙田火炭坳背湾街26-28号富腾工业中心1楼07室11单元

  4、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5日

  6、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香港康冠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香港康冠 100%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增资是公司出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香港康冠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会同康冠科技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为便于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次增加实施主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5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

  4、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在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后至期权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965.3474万份调整为1,252.8058万份,行权价格由33.93元/份调整为25.52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说明

  鉴于在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后至期权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激励对象由621人调整为 618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65.3474万份调整为963.6968万份。

  (二)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4月8日公司上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402,4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01,865,62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120,746,25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3,233,750股。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②派息

  公司在发生派息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Q = 963.6968×(1+ 0.3)=1,252.8058万份。

  (注:上述结果系公司通过计算并四舍五入取整所得,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2)行权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计算规则: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33.93-0.75)÷(1+0.3)=25.52元/份。

  三、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本次调整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21人调整为 618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65.3474万份调整为1,252.8058万份,行权价格由33.93元/份调整为25.52元/份。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4日,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为使募投项目进一步贴合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变更为“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2022年6月24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编码为S-2022-C39-502411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深龙岗发改备案[2022]0379号),项目环评正在办理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为康冠科技,项目已于2020年完成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并取得环评批文。计划开始建设时间为2021年12月,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该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2,0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为91,047.41万元,资金投入明细构成如下表:

  ■

  截止2022年6月24日,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540,531,133.65元(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该专户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2018年,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38号)》(以下简称“《暂行措施》”),建设“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纳入募投项目。由于《暂行措施》无法明确规划编制指引、界定空地范围和历史建筑处理等问题,并且2020年2月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确认将不再发布,致使原募投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迫切的产业发展空间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原“总部大楼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

  (2)实施主体: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4023号

  (4)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规划总建筑面积106,242.00㎡,公司已取得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G03102-0043号宗地使用权。本项目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建设研发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宿舍楼等,通过引进先进的机芯部件生产线、智能显示产品生产线、AR智能镜显产品生产线等智能生产线,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的智能显示终端智能生产基地,打造集产品研发中试、智能生产、生活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显示科技园。

  (5)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82,323.73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2,000.00万元。

  2.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82,323.73万元,所需资金拟通过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资金投入明细构成如下:

  ■

  注:因无法拆分,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一期)建设投资中的土地价款包括本项目二期工程的地价。

  本项目建设期为2.5年,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如下:

  ■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 项目的背景情况

  (1)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制造行业的发展

  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制造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宏观产业政策和指导文件对本行业的发展进行支持、引导和规范,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鼓励发展自然人机交互技术,构建智能交互的理论体系,突破自然交互、生理计算、情感表达等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智能交互的共性基础软硬件平台,提升智能交互在设备和系统方面的原始创新能力,并在教育、办公、医疗等关键行业形成示范应用,推动人机交互领域研究和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8年7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新型显示产品发展。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突破新型背板、超高清、柔性面板等量产技术,带动产品创新,实现产品结构调整。推动面板企业与终端企业拓展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不同领域应用,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进一步扩大在线健康医疗、安防监控、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应用范围。2021年10月,六大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百城千屏”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活动的通知》,以“点亮百城千屏 炫彩超清视界”为主题,支持有条件的城市设立超高清公共大屏,优质超高清4K/8K内容,提升超高清视频产业的渗透性。发挥超高清视频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主体作用培育发展新动能,完善产业链,营造良好产业生态环境,加速推动超高清视频在多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

  随着国家对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制造产业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将为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制造行业的发展带来持续的生机和动力,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2)平面显示产业产能持续向中国大陆转移

  在持续的产业政策鼓励与外商投资优惠政策的实施下,众多国内外平板显示厂商加大了在我国大陆投资建设面板新产线的力度,逐步形成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以及以成都与武汉为代表的中西部产业集聚区。根据DSCC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大陆平板显示产能首次超过我国台湾地区,2017年又继续超过韩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平板显示产能地区,占比达到34%。2018年至2020年,我国大陆显示面板产能将持续大幅增加,预计到2022年,我国大陆产能占比将达到56%。全球平面显示产业产能向中国大陆转移将是大势所趋。

  (3)新技术的涌现促进智能显示技术不断发展

  智能交互显示产品是交互技术与大幅面展示方案有机结合的成果。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关键先进技术的快速进步,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的功能和应用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各种新型的显示技术,如Micro LED、QLED、全息显示等陆续出现。随着市场对显示屏幕性能要求不断提高及高分辨率、窄边框、低功耗等新技术的应用,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将向轻薄化、触控一体化、低功耗等方向发展,产生了相关的衍生前沿技术,如In-cell和On-cell触控技术的发展。大尺寸显示领域则持续向超大尺寸、超高清化发展,新型显示技术如量子点、Mini LED、QD-OLED等。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智能显示技术将不断迎合消费需求而不断完善和发展。

  (4)智能交互显示行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在全球电子信息领域的优势产业之一

  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趋势,信息技术加速创新,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延伸拓展,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促进产业化和信息化的不断融合和制造强国建设的持续推进。而身处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子信息行业,面向世界最大的教育信息化市场,“中国技术、中国品牌、中国制造、全球市场”的智能交互显示行业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在全球电子信息领域的优势产业之一,中国企业全球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下游市场需求,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智能显示作为显示终端的现代化展示,广泛应用于各个细分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中,以不同的功能实现不同的场景化应用。随着科技进步,5G时代接踵而至,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启了沉浸式消费体验,智能显示凭借多样化的应用场景和差异化的竞争具有规模化增长潜力。同时,在智能显示和不同领域技术的创新和整合背景下,市场对智能交互显示终端将在功能、性能和用户体验方面要求进一步提高。

  智能显示科技园项目的实施,将继续扩大公司在智联产品、智显产品和AR智能镜显产品等领域的布局,满足下游市场的多场景、个性化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打造现代化柔性制造体系,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的需要

  公司在行业内经营积累多年,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依靠这些技术制造的产品,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随着公司在智能显示行业的深入发展,智能显示产品的单品复杂度持续上升,并且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对公司当前产线的自动化、柔性化提出更高的要求,打造柔性制造体系势在必行。

  本项目是以公司现有全流程软硬件的自主研发设计为依托,打造现代化柔性制造体系,继续巩固公司多功能、多款式、多智能平台的多元化产品输出特点,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建立更强的客户合作黏性。

  (3)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需要

  公司是国内较早致力于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商用液晶显示终端及医用液晶显示终端产品的厂家。随着平板显示产品全面进入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新时代,公司通过持续深化创新驱动、不断突破核心技术、深耕差异化和定制化服务,不断发展壮大,逐步从显示器扩展到智能电视、医疗显示、商用显示等多个领域,形成了智能交互显示产品、智能电视、设计加工业务以及液晶面板销售业务协同发展的业务结构。其中,智能交互显示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领域,因此有必要扩大智能交互显示产品供给能力,优化业务架构。

  通过实施本项目,顺应智能显示产品应用终端不断深入拓展的发展趋势,利用公司在智能交互显示领域深厚技术积累和市场沉淀,扩大高附加值产品业务的比重,为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

  (三)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分析

  随着平板显示产品全面进入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新时代,智能显示终端的市场需求增长迅速,而行业竞争也随之加剧,传统显示设备生产企业逐渐意识到智能显示终端的发展潜力和旺盛需求,正逐步推出自己的产品,加大该领域的竞争。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如果本公司未能在技术、规模、管理、营销等方面持续占据优势,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应对措施:调整产品结构,适当放弃低层次、低附加值的产品,增加高端产品的生产比例,同时积极开发新产品。加大技术改造升级投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经济的优势,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始终保持在同行业中较低水平;完善营销服务网络的建设,扩大直销比例,减少中间环节的销售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做到以质取胜,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2.管理风险分析

  公司近年来发展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由2019年的703,137.37万元增长到2021年的1,188,874.51万元。生产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技术开发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调配、人员管理等工作会日益复杂,对内部控制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有效实施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销售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或对下属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2、确定组织核心能力,依照人才与工作匹配的原则,通过人才的培养和招聘来完成核心领导团队的建设,提高管理队伍素质;3、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管理层和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相结合,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4、强化技术、财务、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5、强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所有的工作都要按规定操作,依据先进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企业进行科学化管理,使公司真正成为规范高效的现代企业;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汇率风险分析

  公司定位于智能平板显示产品的专业智造商,凭借高效的企业管理、精湛的品质工艺、个性化的服务体系,抓住全球化进程带来的机遇,目前产品远销南北美洲、欧洲、非洲、澳洲、亚洲等国家地区。公司进出口贸易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使公司面临汇率变动风险。

  一方面,公司出口销售占比较高;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规模扩大和产品结构变化,公司从国外采购原材料和设备的金额日益增加。出口销售和海外采购规模的增长,将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可能使公司的汇兑损失增加,公司需承担因汇率波动导致出现汇兑损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与国际客户加强沟通,使用优质币种付款;紧盯全球金融市场和国家相关汇率政策,采用适当的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对汇率风险进行主动管理,择机结汇;加快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布局,开拓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化解因汇率变化可能带来的收益下降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分析

  公司主要原材料由液晶面板、背光材料、电阻电容等电子元器件、触控件、结构件等材料构成。大尺寸液晶面板供应商较少,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且公司产品价格不能随之及时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为了避免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与国内外多家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从而获得质量稳定的供应渠道。除此之外,公司有严格的供应商开发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开发﹑供应商调查﹑供应商评鉴﹑供应商管理等确保原材料供应商符合本公司的要求,同时建立了可供选择的第一、第二及第三梯队供应商,从而保证原材料稳定供应。

  5.人才流失风险分析

  智能显示终端行业本身技术工艺复杂,涉及电气、软件、光学等多项理论及应用学科,产品的创新和工艺的研发主要依赖于上述领域的专业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这使得公司对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人员有一定的依赖性。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是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稳定的技术和研发人才对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尽管公司对技术研发人员建立了明确的晋升途径和有效的激励制度,但是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如果出现大量技术人员外流,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应对措施: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定期开展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为员工配备劳保用品,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建立了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公平、公正;重视员工培训,加强人才培养,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技术创新风险分析

  随着技术及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可能会对公司现有的技术和产品造成冲击,如果公司不能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研发,或是由于未能准确把握产品技术和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而在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公司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减弱,导致无法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超越或新产品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风险,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都将受到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为保持市场领先优势,提升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不断进行新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以应对终端客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公司目前已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持续的研发费用投入机制以及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以掌握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保障核心技术与前端技术的研发,通过差异化和定制化的产品及服务,打开销售增长新局面,不断完善和构建智能产品的智能制造体系和产品体系,为企业稳健发展奠定基石。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产品为智能显示终端产品,设计产能为年产智能显示终端产品370.00万台,包括智联产品300.00万台、智显产品40.00万台和AR智能镜显产品30.00万台。

  本项目计算期为13年,其中建设期2.5年。计算期第3年开始投产,当年预计实现达产30%,至第6年全部达产,达产年度营业收入预计可达到326,828.66万元,净利润预计可达到17,516.92万元。

  本项目所得税后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15年(含建设期)。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16.83%,所得税后为16.02%;所得税税前现金流量净现值为21,731.49万元,所得税税后净现金流量净现值为17,908.07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7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7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7月7日、7月8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2901114

  联系人:范誉舒馨、黄永贤、王乾坤

  电子邮件:dmbsh@ktc.cn

  邮编:518129

  传真:0755-33615999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深圳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受疫情防控影响,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8;

  2、投票简称:康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15: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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