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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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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4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派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以截至2022年6月23日公司的总股本475,783,900股计算,可参与分配股本为475,783,900股,每股分配比例调整为27,262,720元/475,783,900股=0.0573元/股(含税、四舍五入)。

  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和5月20日分别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 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9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2,0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262,72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派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情况

  2022年3月22日,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向243名激励对象授予1,370.39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临2022-028、临2022-029、临2022-030)。

  2022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6,208万股增加至47,578.39万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临2022-039)。

  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说明

  根据前述情况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公司2021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573元(含税、四舍五入)现金红利。以截至2022年6月23日的总股本475,783,900股计算,可参与分配股本为475,783,9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262,417.47元(含税),占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派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详情见公司后续发布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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