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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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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2022-03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2元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6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29,757,95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249,834.11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2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2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

  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378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通过香港联交所(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 股股票(“沪股通”)的投资者,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78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04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利润分配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5615689

  联系邮箱:stock@lycg.com.cn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2-03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赖朝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56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收到股东赖朝辉先生的通知,赖朝辉先生于2022年6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61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本次减持后,赖朝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56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控股家族(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7,285,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0%。赖振元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赖朝辉先生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297,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赖朝辉先生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7,679,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的《龙元建设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赖朝辉先生为实际控制人赖振元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3,86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

  2、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控股家族的股份情况:

  ■

  注: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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