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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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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6月23日
送出日期:2022年06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仔细阅读《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的“第九部分集合计划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申购费:

  本集合计划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本集合计划除根据合同约定收取1%强制赎回费的情形外,通常情况下,本集合计划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集合计划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集合计划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集合计划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集合计划时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集合计划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此,管理人将风险区分为一般风险及特殊风险。一般风险包括:1.集合计划收益为负的风险;2.流动性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通货膨胀风险;7.操作风险;8.政策风险;9.技术风险;10.不可抗力;11.杠杆风险;12.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13.证券交易资金前端控制的风险。

  特殊风险包括:

  1.投资者不能证券理解交易方式的风险;本集合计划为投资者提供包括自动申购、手动赎回及自动赎回的申购赎回方式。其中,自动申购是指技术系统自动生成申购计划份额指令,将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转换成集合计划份额,自动赎回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时段内发出证券买入、申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时,技术系统自动触发赎回计划份额指令,将集合计划份额转换成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投资者需正确理解每种申购赎回方式,并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自己的申购赎回方式,若投资者不能正确理解和选择申购赎回方式,则可能导致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的风险。

  2.影响投资者流动性的风险;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可能会对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习惯带来改变,投资者选择手动赎回方式的,申购该集合计划份额后如需取款,投资者需赎回集合计划份额并于管理人支付赎回款项后才能取款;投资者选择自动申购、手动赎回方式,可能存在资金自动申购为该集合计划份额导致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取出的风险。

  3.集合计划收益为负管理人扣划投资者已实现收益的风险;本集合计划的集合计划份额可计入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可能存在日终确认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低于1元但日间交易时段内销售机构已经以集合计划单位净值1元将集合计划份额转换成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并用于投资者证券买入、申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的情形,因此,可能存在因集合计划收益为负管理人扣划投资者已实现收益的风险。

  4.估值风险;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认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本集合计划的估值过程中,发生“影子定价”确定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时,本集合计划可能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本集合计划的估值过程中,当“影子定价”确定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资产管理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由此,本集合计划面临资产净值波动的风险,或者资产管理合同终止的风险。

  5.银行存款提前解付风险;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分红期内遇银行存款提前解付的,按调整后利率预提收益,同时冲减前期已经预提的收益;当投资者集中赎回本集合计划或遇市场极端情况时,可能通过解付方式将银行存款提前变现,因此,可能存在因提前解付导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下降的风险。

  6.投资者解约风险;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管理人将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该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与分配收益的差额部分计入集合计划资产。

  7.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变动的风险;一般情况下,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但本集合计划还将根据份额持有人集中度情况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实施调整,并遵守以下要求:

  (1)当本集合计划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50%时,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6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2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30%;

  (2)当本集合计划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20%时,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180天;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20%。

  8.投资债券回购的风险;(1)信用风险:逆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集合计划净值损失的风险;

  (2)投资风险: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致使整个投资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

  (3)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投资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投资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即投资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集合计划财产份额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9、费率设置有别于常规公募基金的风险;本集合计划管理费已在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计划费用与税收”部分详细阐述,存在费率设置有别于常规公募基金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原集合计划变更为本集合计划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营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集合计划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型集合计划,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本集合计划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

  集合计划投资者自依资产管理合同取得集合计划份额,即成为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

  集合计划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集合计划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集合计划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之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集合计划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集合计划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https://stock.pingan.com/),客服电话为95511-8。

  1. 资产管理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4. 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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