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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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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63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万勇先生、张兰田先生、黄宾先生和董事梁勇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新增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的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贷款,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业务开支,贷款有效期为一年,最终贷款金额、利息和使用期限,以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2年6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6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其中,关联董事杨明燕女士、杨桂军先生、刘友财先生、杨桂模先生、李铁松先生、梁勇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0.51元/份调整为10.36元/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2年6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6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64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信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6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6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对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10.51元/份调整为10.36元/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孟红女士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1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51人调整为35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调整为2,68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2月4日,公司完成了本期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山威JLC2;期权代码:037896。

  4、2021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1元/份调整为10.51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350人调整为316人,期权数量由2,688万份调整为2,376.64万份,注销311.36万份;同意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条件的29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89.64万份,行权价格为10.5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年6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51元/份调整为10.36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年末总股本440,726,3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66,108,957.60元(含税)。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金额按最新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6月11日,公司发布《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0,743,8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999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7日。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6,108,957.60元/440,743,837股=0.15元(按总股本折算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增发等事宜时,行权价格将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10.51元-0.15元=10.36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此次调整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51元/份调整为10.36元/份。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基于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次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2-065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新增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的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贷款,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等日常业务开支,贷款有效期为一年,最终贷款金额、利息和使用期限,以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12个月尚未披露的累计定期存单质押情况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总额为30,600万元(不含本次在内)。包括本次拟进行的定期存单质押事项在内,公司连续12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定期存单质押金额累计金额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故本次定期存单质押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定期存单质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存单质押业务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定期存单质押业务,有利于将流动性低的定期存款转化为流动性高的现金资产,能够有效地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临时用度需求,并进一步强化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为后续公司提高存款收益、降低融资成本、扩大银行授信等相关业务打好基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以定期存单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贷款业务。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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