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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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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 -065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1号楼二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6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推选林泓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为公司联席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完成更换,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完成调整,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董事林泓富先生

  委员:独董吴世农先生、独董肖伟先生、董事何媚女士、董事温能全先生、董事黄炜先生

  2、提名委员会

  主任:独董李文莉女士

  委员:独董林红勇先生、董事林泓富先生

  3、审计委员会

  主任:独董吴世农先生

  委员:独董林红勇先生、董事黄炜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独董肖伟先生

  委员:独董李文莉女士、董事林泓富先生

  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公司财务总监冯婉如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裁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丘寿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审议:《关于公司设立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高,拟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部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修改为: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6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原: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能过。

  修改为: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能过。

  原: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修改为: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形成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原: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修改为: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形成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附件:《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 -066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层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求,公司财务总监冯婉如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裁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丘寿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 -067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1号楼二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本次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因第九届监事会原主席林文辉先生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推举廖伯寿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64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林泓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罗如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黄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丘寿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褚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肖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林红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廖伯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力涵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宝发、吴烈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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