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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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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2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翟建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核准2022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对外捐赠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1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1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财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 议案13《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王慧霞女士、韩永强先生正式履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同时,王慧霞女士接替李世银先生履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职责,韩永强先生接替龙传喜先生履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慧霞女士、韩永强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王慧霞女士、韩永强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备案材料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世银先生、龙传喜先生任期已满六年,两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李世银先生、龙传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李世银先生和龙传喜先生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其他任何有关辞任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李世银先生和龙传喜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守诚信,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两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并听取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工作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陈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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