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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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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7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股东李晓奇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股东李晓奇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

  截至2022年6月22日,李晓奇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李晓奇女士关于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通知,同时其基于自身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及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奇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基于自身情况,李晓奇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李晓奇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22,06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50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由于李晓奇女士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和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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