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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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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等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20日。

  公示方式: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OA系统公示。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以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反映,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后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向公司监事会汇报,由监事会及时核查并反馈。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2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后,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对问询函的回复进行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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