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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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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岳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16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46元/股调整为6.454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寰卫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现公司将对其继续展期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中寰卫星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郝春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艾今独立董事

  委    员:郝春深董事、李克强独立董事

  增补郝春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47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会议由监事张栩娜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张栩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栩娜女士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

  张栩娜简历

  张栩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9月出生,本科。曾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人力行政总监。

  截止目前,张栩娜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持有公司股份15,750股。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4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7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7月10日在公司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19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2021年7月1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7月 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7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拟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7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1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1年10月18日,公司实际完成764名激励对象共计10,579.2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21年10月20日。

  (七)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共计2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八)2022年5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16日实施完毕,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即 2,371,767,114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 0.06 元。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46元/股调整为6.46-0.006=6.454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的调整,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调整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四维图新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四维图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调整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事项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公司拟对其继续展期至2023年6月30日。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寰卫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含14,500万元,下同)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万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向中寰卫星提供的人民币1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实施展期,自原期限到期日展期至 2022年6月30日。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现公司拟对其继续展期至2023年 6 月 30 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鉴于中寰卫星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06月08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646M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7号

  6、法定代表人:程鹏

  7、注册资本:15,225.72万元人民币

  8、股权结构:

  ■

  9、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5月03日);测绘服务;从事卫星导航定位业务;卫星导航设备的生产、销售;通信设备的销售;通信和网络的设计、安装、系统集成、维修、工程承包、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资产受托管理。

  10、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寰卫星资产总额74,020.79万元,负债总额60,915.04万元,净资产13,105.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6,771.42万元,净利润312.3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中寰卫星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4,500万元。

  11、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寰卫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2、中寰卫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寰卫星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南京瑞联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6XHD4U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B2幢北楼401-11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南京华杉瑞联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252,300万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6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07798570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西南园C区25-8号(F1)八楼自编801-806

  法定代表人:卢婉红

  注册资本:9,277.0093万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加工、销售、维修:电子产品及其配套软件、汽车零部件、车载无线通讯设备;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国内贸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导航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宁波禄存天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05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R1PL6G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159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千百网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2.7892万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程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毕垒先生,副总经理梁永杰先生为其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孙玉国

  身份证号码:420106 ************

  简历:孙玉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北京顺天枢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51271283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8层04-1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段涛

  注册资本:1,500万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毕垒先生,副总经理梁永杰先生为其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6、宁波顺天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HX475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591

  执行事务合伙人:苗冠成

  注册资本:800万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宁波融智天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HY6Y1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590

  执行事务合伙人:苗冠成

  注册资本:800万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共青城钰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 7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AEW750G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余金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800 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785Y88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9层918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三峡鑫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700万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14,500万元。

  2、借款用途:日常经营所需。

  3、借款期限:原约定借款期限自2021年7月27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展期后到期日为2023年6月30日。

  4、借款利率:按照固定利率3.70%(年利率)计算。

  5、还本付息:本额度项下借款利息,从提款日起计算,如提前还本应该按照实际用款天数及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借款人于借款展期到期日一次性还本,利随本清。

  五、中寰卫星其他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南京瑞联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北京华泰新产业成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根据《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子公司及其下设特殊目的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和贷款,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因此南京瑞联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借款展期事项,但无法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根据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93条关于投资限制的规定,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不得以基金资产(包括现金和非现金资产)及其权益对外提供担保物权或由基金提供保证担保,因此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同意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借款展期事项,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需求量较大,同意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借款展期事项,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承担连带责任。

  共青城钰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玉国因持股比例较小,同意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借款展期事项,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承担连带责任。

  宁波禄存天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顺天枢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顺天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融智天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持股比例较小,同意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借款展期事项,承诺按照投资比例对中寰卫星向四维图新实际发生的借款承担到期无法归还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的经济责任,但不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六、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应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少数股东无法承担连带归还责任,不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此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14,500万元(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至2023年6月30日,有利于其业务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事项。

  九、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中寰卫 星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 务资助展期事项。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事项有利于其业务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同时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综上,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再次展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7月4日下午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2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7月5日下午17: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2)电话号码:010-82306399

  (3)电子邮箱:dongmi@navinfo.com、qinfang@navinfo.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7.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5”,投票简称为“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2022年7月8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表决。

  ■

  附注:

  1、若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多项选择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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