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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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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2-080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担保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17,635,462.96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增加对外借款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含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具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024、2022-027、2022-028及2022-037)。

  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或“出租人”)近期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其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主合同”)。为确保承租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自愿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保证人提供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以及将本次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的公司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均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5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承租人情况

  1、公司名称: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22日

  3、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缪文彬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MA13U5HQXC

  7、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翠湖路35号

  8、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10、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1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硅材料为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债权人情况

  1、公司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59483517R

  4、成立日期:2010-08-30

  5、法定代表人:游勤

  6、注册资本:900,000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一层110-111

  8、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Wind企业库查询,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主合同项下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额度:217,635,462.96元。

  3、担保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手续费、租赁风险金、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提前还款违约金、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

  (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

  (3)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债权人和保证人双方盖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执行。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方):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乙方):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租赁物:全自动晶体生长炉。

  2、租金:乙方按照等额本金法每个租期向甲方支付一期租金,共分6期支付,实际租金以《实际租金支付表》、《租金调整通知书》和《租金支付通知书》为准。

  3、租赁期限: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或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15,758.17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9.1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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