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6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贤投资”)所持有公司40,000,000股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34.6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

  二、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宝贤投资的通知,获悉前述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具体情况为惠州正能投资有限公司与宝贤投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其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8274号)决定对上述4,000万股进行处置,处置的股票份额占总股本的数量比例为5%以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变价被执行人宝贤投资持有的宝鹰股份股票(证券代码:002047,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以清偿债务。

  三、其他说明

  1、宝贤投资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处置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宝贤投资本次减持是因法院强制执行造成的被动减持,后续公司将继续督促宝贤投资跟进被强制执行进展,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84,480,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7%,其中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165,381,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存在被法院判定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8274号);

  2、宝贤投资出具的《关于持有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被处置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