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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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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2年6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特别提示:公司股东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捷荣汇盈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康凯先生需对提案6及提案7回避表决;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对提案7回避表决;提案8涉及的激励对象(股东)等关联股东需对提案8回避表决;回避的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上述提案1、3至6、8至18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至5、8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7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28日及2022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8至1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提案8表决通过为提案9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 若提案8表决未通过,则提案9表决结果不生效。

  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1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6月24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捷荣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深圳南山高新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人通信大厦A栋10楼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话:0755-25865968

  (4)传真:0755-25865538

  (5)邮箱:public@chitwing.com

  (6)联系人:龚建凤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5

  2、投票简称:捷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委托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

  注:

  1、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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