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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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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三楼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章伟东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17人,出席3人;

  2、 本行在任监事9人,出席4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吴光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股价稳定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含含、陶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5,698,27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8号)核准,本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935,492股,并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本行总股本为1,509,354,919股,其中限售股1,358,419,42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90%。

  本次上市流通的455,698,270股限售股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1,373名股东,锁定期为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6月25日(星期六)锁定期届满并于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行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行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本行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有关内容,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流通限制如下: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瑞丰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瑞丰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55,698,27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2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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