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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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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2-03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情况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306万元),深圳宇轩及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华、张泽龙均按照全额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期限一年,自与银行签署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为上期担保的延续,金额在董事会的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2、保证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担保)、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全额担保)及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华、张泽龙(全额担保)

  3、债务人: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贷款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所在省份的收费标准上限确定。

  6、保证期间: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算。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10,514.41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9%。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3、李作华最高额保证合同;

  4、张泽龙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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