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6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95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6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司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近期完成了可转债强制赎回的工作,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新春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公司近期发布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2-062)。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6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近期完成了可转债强制赎回的工作,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新春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2、公司近期发布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订相关保荐协议,申报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以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股价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6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6月10日)收市后,“新春转债”余额为人民币2,842,000元,占“新春转债”发行总额的0.8612%。自2020年9月14日可转债开始转股之日起至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年6月10日)收市后,累计共有327,158,000.00元“新春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因转股累计形成的股份数为37,387,846股,占“新春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92,324,683股)的比例为12.789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28,690,121股。其中剩余未转股“新春转债”对公司当期净资产影响较小。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但最终是否发行成功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2-062)。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