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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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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2-020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8,0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000 股,并于2021 年6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48,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64,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0,973,342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26,658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3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芯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1,600,000股;其他限售股股东10名,对应限售股数量18,000,000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1名,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19,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3%,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6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除外。

  4、如本企业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二)公司其他股东永兴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海捷汇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淞银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温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国泰君安申易一期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艾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海捷卓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温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上海温纳联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如本企业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三)战略投资者华泰力芯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力芯微部分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力芯微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9,6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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